書名:藝術的故事(暢銷紀念新校版)
原文書名:
產品代碼:
9789570873214系列名稱:
美術總論系列編號:
1900020305定價:
1300元作者:
宮布利希(E. H. Gombrich)譯者:
雨云頁數:
688頁開數:
17.2x24.5x4.2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250818出版日:
20250818出版社:
聯經出版事業(股)公司CIP:
909.1市場分類:
藝術總論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藝術類- ※在庫量大
商品簡介
暢銷萬冊,世紀經典!
封面圖說:
選用西班牙畫家維拉斯奎斯著名作品〈宮女〉(Las Meninas, 1656)為主視覺,其以透視法呈現的構圖,精巧、複雜而難解,是歷來最多詮釋、分析的名畫,帶給後世無窮的賞析樂趣,也代表藝術的趣味與美不會因時間的流逝消亡,會隨著時代的遞進不斷新生。
──謹以此選圖,獻給所有熱愛藝術的讀者──
學習藝術是沒有止境的,總有新東西要你發掘。我們站在偉大的藝術品前,每次觀感都會不同,好像活生生的人類般不會竭盡,不可預測。
──宮布利希,〈導論 藝術與藝術家〉
《藝術的故事》是世界藝術史的最佳入門書,其經典地位無可取代,享譽超過半世紀。
宮布利希教授娓娓道來,清晰闡釋了藝術潮流與藝術概念,讓我們看到藝術史在傳統中不斷重組與變化的過程。當代世界看似與打造金字塔的年代距離遙遠,實則當中有生生不息的傳承。他指出藝術史環環相扣、緊密牽連,彷彿漫流數千年的一條大河,河灘上每一粒細小的沙子,都是歷經淬鍊的結晶,都擁有過去的靈魂,又遙指未來。
《藝術的故事》的書寫風格和架構也迷人而可貴,宮布利希教授以直接、簡潔的語言明晰、銳利地剖析各時代的背景、作品、特色,以及對後世的影響,結合知識、智慧與特殊天分的解說,讓讀者得以自最深層之處明白何以經典為經典、永不褪色。
我們何其幸運,得以透過大師之筆,進入藝術的美好世界。
我們何其幸運,可以搭乘藝術之船,瞻望歷史的新航向。
暢銷萬冊,世紀經典!
封面圖說:
選用西班牙畫家維拉斯奎斯著名作品〈宮女〉(Las Meninas, 1656)為主視覺,其以透視法呈現的構圖,精巧、複雜而難解,是歷來最多詮釋、分析的名畫,帶給後世無窮的賞析樂趣,也代表藝術的趣味與美不會因時間的流逝消亡,會隨著時代的遞進不斷新生。
──謹以此選圖,獻給所有熱愛藝術的讀者──
學習藝術是沒有止境的,總有新東西要你發掘。我們站在偉大的藝術品前,每次觀感都會不同,好像活生生的人類般不會竭盡,不可預測。
──宮布利希,〈導論 藝術與藝術家〉
《藝術的故事》是世界藝術史的最佳入門書,其經典地位無可取代,享譽超過半世紀。
宮布利希教授娓娓道來,清晰闡釋了藝術潮流與藝術概念,讓我們看到藝術史在傳統中不斷重組與變化的過程。當代世界看似與打造金字塔的年代距離遙遠,實則當中有生生不息的傳承。他指出藝術史環環相扣、緊密牽連,彷彿漫流數千年的一條大河,河灘上每一粒細小的沙子,都是歷經淬鍊的結晶,都擁有過去的靈魂,又遙指未來。
《藝術的故事》的書寫風格和架構也迷人而可貴,宮布利希教授以直接、簡潔的語言明晰、銳利地剖析各時代的背景、作品、特色,以及對後世的影響,結合知識、智慧與特殊天分的解說,讓讀者得以自最深層之處明白何以經典為經典、永不褪色。
我們何其幸運,得以透過大師之筆,進入藝術的美好世界。
我們何其幸運,可以搭乘藝術之船,瞻望歷史的新航向。
作者簡介
編著者簡介
宮布利希(E. H. Gombrich)
1909年生於維也納,1936年至英國,任職於倫敦的沃伯格中心(Warburg Institute)。1959年起,擔任倫敦大學古典傳統史教授,1976年退休。他榮獲許多獎章與榮耀,著有《藝術與幻覺》(Art and Illusion: A study in the Psychology of Pictorial Representation,1960),《秩序感》(The Sense of Order: A Study in the Psychology of Decorative Art, 1979)。
譯者簡介
譯者簡介
雨云
作家、譯者、畫家,旅居紐西蘭,長期翻譯、譯寫歐美藝術相關文章、著作。
書籍目錄
目次
譯序
原序
導論 藝術與藝術家
1 奇妙的起源:史前與原始居民;古代美洲
2 通向永恆的藝術: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克里特島
3 偉大的覺醒:希臘,西元前七至五世紀
4 美的國度:希臘與希臘化的世界,西元前五世紀至西元後一世紀
5 世界的征服者:羅馬人、佛教徒、猶太人與基督教徒,西元一至四世紀
6 道路岔口:羅馬與拜占庭,五至十三世紀
7 望向東方:伊斯蘭教國家、中國,二至十三世紀
8 熔爐裡的西方藝術:歐洲,六至十一世紀
9 教會即鬥士:十二世紀
10 教會即凱旋者:十三世紀
11 朝臣與市民:十四世紀
12 現實的征服:十五世紀初期
13 傳統與革新(一):十五世紀晚期的義大利
14 傳統與革新(二):十五世紀的北方
15 和諧的獲致:托斯卡尼與羅馬,十六世紀早期
16 光線與色彩:威尼斯與義大利北部,十六世紀早期
17 新學識的傳播:日耳曼與尼德蘭,十六世紀早期
18 藝術的危機:歐洲,十六世紀晚期
19 觀察與想像:信奉天主教的歐洲國家,十七世紀前半葉
20 自然之鏡:十七世紀的荷蘭
21 權力與榮光(一):義大利,十七世紀晚期和十八世紀
22 權力與榮光(二):法蘭西、日耳曼與奧地利,十七世紀晚期和十八世紀
23 理性的時代:英格蘭與法蘭西,十八世紀
24 傳統的打破:英格蘭、美國與法蘭西,十八世紀晚期和十九世紀早期
25 永遠的革新:十九世紀
26 新標準的追求:十九世紀晚期
27 實驗性的藝術:二十世紀前半葉
28 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
現代主義的勝利
不同的氣氛
變化中的過去
藝術圖書註記
年表
地圖
英文插圖目次(按收藏地點排列)
索引
致謝
推薦序/導讀/自序
序(節錄)
這本書是為那些想初步認識一個奇怪且迷人領域的人所寫。它可以為新來者展示這片土地的大略形勢,而不用瑣碎的細節來困擾他;使他能夠把明白易懂的見解,帶入壅塞於大規模著作裡的許許多多名字、時代與風格,因而培養他查閱更專門化書籍的能力。撰寫的時候,我最先想到的是剛發現藝術天地的少年男女,大約十多歲的讀者。
我從不認為寫給年輕人的書籍應該與成人書籍有所不同,除了一點:它們必須考慮到最挑剔一群批評家——那些能迅速察覺、並對任何矯揉造作的行話或虛假情感立刻出現反感的批評家。根據我的經驗,這些缺點可能會讓人對所有藝術寫作終生抱持懷疑態度。我真誠地努力避開這些陷阱,即使冒著聽起來隨意或不夠專業的風險,也要使用質樸的語言。另一方面,我沒有避開思想的難題,因此我希望,沒有讀者會認為我嘗試在書中盡可能減少藝術史術語,是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因為,那些濫用「科學」語言──不是為了啟發而只是為了故作姿態的人,不才是從雲端居高臨下地對我們說話嗎?
除了決定限制專門術語的數量之外,我寫此書時,設法依循自己特別設定的大量規則,每一條規則都使此書作者的工作更艱難,可是或許會令讀者稍微輕鬆點。這些規則的第一條,我不願意原文退化成無數的名單,這對那些不認識被討論到的藝術品的人而言,鮮有或者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對知道的人而言則是多餘。這條規則立即將我可以討論的藝術家和作品的選擇性,限定在這本書所能包含的插圖數目範圍內。它使我不得不加倍嚴格選擇何者將被納入,何者將被排除。此點導出我的第二條規則,也就是自限於真正的藝術品上,割除任何只在當做口味與時尚樣本時才顯得有趣的東西。此番決定要求寫作效果做相當的犧牲。讚美比批判沉悶多了,而納入一些好玩的怪異之物,也許令人輕鬆愉快。但讀者完全有理由質問,為什麼被認為有問題的東西,會出現在一本致力於藝術的書中,這本書不是關於非藝術的,尤其是如果這意味著忽略了真正的傑作。因此,雖然我不敢聲稱所有在此展示的作品都代表了最高的完美標準,我確實努力排除任何我認為沒有其獨特價值的作品。
第三條規則,也要求一點點克己的功夫。我發誓過做選擇時要抵擋獨創的誘惑,以免著名的傑作被我個人偏好推開。我畢竟無意使這本書被當做美麗事物的選集而已;它本來是寫給那些尋求一個新領域方位的人,顯然「陳腐」例子的常見面貌,在他們眼中可能成為受歡迎的指標。而且,最著名的作品就許多標準看來,往往是最真正偉大的,如果這本書可以幫助讀者以清新的眼光來觀賞它們的話,它的用途就比我為了較不出名的傑作而忽略它們時來得更大。
即使如此,我不得不排除的著名作品與大師的數量也相當多了。我承認我找不到空間來容納印度教或伊特魯里亞(Etruria,義大利西部一古國)的藝術,或奎爾奇亞(Jacopo della Quercia, 1378?-1438)、西諾萊利(Luca Signorelli, 1441-1523)、卡巴喬(Vittore Carpaccio, 1460-1526),或維歇爾(Peter Vischer, 1487-1528)、布勞維爾(Adriaen Brouwer, 1606?-1638)、特博赫(Gerard Terborch, 1617-1681)、卡納萊托(Antonio Canaletto, 1697-1768)、柯洛(Jean Baptiste Camille Corot, 1796-1875)等大師的藝術,以及其他無以數計的,正好令我深感興趣的藝術人物。若把他們包括在內,這本書就得有兩倍或三倍的長度,我又相信這樣做的話,便減低了它做為一個藝術初步指南的價值。在這悲傷的消除工作裡,我所遵循的下一條規則是,每當有疑問時,我往往寧可討論一件我看過其原來模樣的作品,而捨棄我只能由照片中認識的作品。我當然喜歡把它當做一條絕對的規則,但是我不願意讓讀者因為旅行的種種限制所產生的事故而遭受懲罰,這種不幸時而纏繞著藝術愛好者的一生。況且,我的最後一條規則是,不要有絲毫任何絕對的規則,有時也要打破我自己的規則,保留一點了解我的樂趣給讀者……
文章試閱
導讀(節錄)
世上只有「藝術家」而沒有「藝術」。以前,他們用有顏色的泥巴,在洞窟的岩壁上鉤勒出野牛的形狀;今天,有人用買來的繪畫顏料設計廣告海報;在此之外,他們還做了許多別的事。我們不妨把這一切有關的活動稱為「藝術」。不過要記住:「藝術」這個字,因時間與地點的不同,可能代表各種不同的事物;同時也要瞭解,「藝術」實際上不存在,因為藝術已經漸漸變成一個幽靈,一個被人盲目崇拜的偶像。要讓一位藝術家希望破滅,只要告訴他,他的作品的確不錯,但卻不是「藝術」。想干擾正在賞畫的人,就告訴他,他喜歡的並不是這幅畫的藝術,而是其他成分。
實際上,我不認為單純喜愛一座雕像或一幅畫有什麼不對。有人會因為一幅風景畫令他想起故鄉而喜歡它,有人則因為一幅人像畫讓他想起某位朋友而愛不釋手。這都是很正常的事。看到一幅畫,誰都會憶及許多影響我們好惡的事,只要這些記憶可以幫助我們去欣賞眼前的東西就沒有關係。如果某些不相干的記憶使我們產生偏見⸺比方說討厭登山,就對一幅偉大壯麗的阿爾卑斯山風景畫不屑一顧,那就應該找出嫌惡的原因,因為反感會破壞我們原本可從畫中得到的樂趣。嫌惡一件藝術品常是因為錯誤的理由。
大多數人都樂於在畫中看到他們現實生活中喜歡看到的東西,這是相當自然的偏好。人天性愛美,連帶也感激那些將美保存在作品中的藝術家,而藝術家本身也不反對我們這種愛美的眼光。當傑出的法蘭德斯(Flanders 法國北部的中世紀國家,包含目前的比利時西部、荷蘭西南部)畫家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 1577-1640)為他的小男孩畫素描時,他的確為其美貌感到驕傲,同時也要我們愛慕這孩子。但這種喜歡漂亮事物的偏好,容易使我們拒絕較難引起共鳴的作品,而成為我們欣賞的絆腳石。德國大畫家杜勒(Albrecht Dürer, 1471-1528),顯然秉持與魯本斯對那胖嘟嘟的小孩的同等摯愛來描畫他的母親,他真實描繪操勞過度的老婦人,或許叫人震驚得轉頭而去⸺然而,假使我們能夠克服最初的嫌惡心理,便能獲益良多,因為杜勒畫出了絕對真實的一面,這就是傑作。我不知道西班牙畫家牟利羅(Bartolome Esteban Murillo, 1617-1682)愛畫的衣衫襤褸的小孩到底美不美,但是畫裡的孩子的確很迷人!大多數人認為霍赫(Pieter de Hooch, 1629-1677?)荷蘭室內圖中的小孩很平凡,但它仍然是幅迷人的畫。
內文選摘
對於「藝術是如何開始」的這個問題,就跟「語言是如何起源」一樣,我們所知的並不多。如果認為藝術就是建造廟堂與房屋、製作圖畫與雕塑、或編織服飾花樣,那麼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缺乏藝術。反之,把藝術視為是美麗的奢侈品,只適合於博物館與展覽會上供人觀賞,或專作豪華廳堂的珍貴飾物之用,那麼我們就應該瞭解,這種闡釋是最近才發展出來的,是昔日的大建築師、畫家或雕刻家做夢也想不到的。以建築為例最能讓人領悟此種觀念上的差異。大家都曉得世上有許多美麗的建築物,其中有些稱的上是藝術品,但幾乎沒有一棟建築不是為某一特殊目的而蓋。把這些建築物當做祭拜、娛樂或居住處所來使用的人,首要考量總是它們的實用價值。不管喜歡或不喜歡這些建築物的設計或結構比例,他們都會感激優良的建築師所做的努力,不僅為了實用,更為了「合適」。
以前的人看待繪畫與雕像的態度也差不多如此,人們把它們視為具有特定功能的物品,而不是單純的藝術品。不知房屋是何目的而建造的人,是個差勁的鑑賞家。同樣地,倘若我們對過去藝術所要服務的對象一無所知的話,恐怕就無法瞭解它們了。越是早期的歷史,藝術所要服務的對象,便越顯明確且奇特。
如果我們離開城鎮,來到農村;或者離開文明國家,旅行到仍過著原始生活的地區,都可印證上述的道理。我們稱這些民族為「原始人」,並非因為他們比我們單純⸺他們的思考方式往往比我們更複雜⸺而是因為他們比較接近人類初生於世界時的狀況。對這些人說來,建築與雕像的用途是沒有什麼區別的。茅屋是用來遮避風雨與陽光,阻擋那些創造風雨太陽的神靈;而雕像則用來抵抗如自然力般真實的其他力量。換句話說,圖畫與雕像的作用是在使法術生效。
除非我們進入原始人類的內心,找出是什麼經驗讓他們把圖畫當做充滿力量的實用之物,而非美觀之物,否則便無法明白這些奇怪的藝術起源。我認為要找到答案,並不困難,需要的只不過是一點意志,完全誠實地面對自己,看看我們身上是否沒有「原始」元素。何必從冰河時期說起,就從我們本身開始吧!假定有一張我們喜愛的選手獲勝之照刊登在今天報紙上⸺我們會樂於用針挑出那眼珠嗎?會像在報紙某處挖洞般地無所謂嗎?我不以為然。儘管我清醒地告訴自己,這樣做對我的朋友或我心目中的英雄並沒什麼影響,但傷害這張圖片仍隱約讓我感到遲疑為難,多少留下一個荒謬的感覺:對圖片之所作所為,就等於施之於它所代表的真人一樣。
如果我所說的怪異而不合理的觀念,真的存在原始時代人們的腦海裡,那麼散居各地的原始人種會有這種觀念,也就無須大驚小怪了。世界各地的巫師或巫婆,都企圖用這類方法來施法,他們做出敵人的人像,戳穿那個可憐的玩偶胸膛,或者燒毀它,祈盼他的敵人也遭受同樣的痛苦。甚至在英格蘭的每年11月5日「火藥事件日」,人們要燒掉主犯福克斯 (Guy Fawkes) 的肖像,便是這種迷信的遺風。原始民族對於何者為真、何者為圖,有時根本分辨不清。有一次,有位歐洲藝術家在某座非洲村落畫了一張牛的素描,那兒的居民悲嘆道:「如果你把牠們帶走,我們將靠什麼生活?」
這些怪異念頭都有其不容忽視的涵義,因為它們可幫助我們瞭解流傳至今的最古老繪畫⸺一些如同任何人類技藝痕跡一樣古老的畫。可是在19世紀,當它們首度在西班牙(圖19)和法國南部(圖20)岩窟壁上被發現時,考古學家拒絕相信那麼鮮活逼真的動物畫像,是出自冰河時代人類的手筆。直到後來,又在同一地區發掘了石塊和骨頭做的簡陋器具,人們才逐漸相信這些野牛、巨象或馴鹿圖畫,真的是獵取它們的人塗繪上去的。
走下這些洞穴,有時穿過狹長的通道,深入山的黝暗處,猛地抬頭,看見導遊的手電筒下亮出一幅公牛圖,真是奇妙的經驗。顯而易見,沒有一個人會只為去「裝飾」它,而匍匐進入如此陰森且難抵達的地底深處。而且除了拉斯科洞(Lascaux)山洞的一些畫(圖21)以外,這些畫很少清楚地分布於穴居屋頂牆上,反而常是沒系統、相互重疊地塗畫在一起。有關這個現象最可能的解釋是,它們是以圖像模擬實物的這類全球性信仰之最古老遺跡;換言之,這些原始獵人以為只要畫出欲擄獲之物的圖──或者再以矛或石斧刺擊之⸺那麼真實動物就會屈服於其力量之下。
當然這是臆測⸺但是今日有些部落居民,對藝術的使用方式仍保留古老習俗,使得這個臆測得到強而有力的支持。就我所知,目前的確找不出這樣施行法術的;但對他們而言,大部份的藝術都和圖像力量這類的概念密切相關。目前還有只使用石器的原始居民,他們依然把動物像塗繪在岩石上,以祈能以法力捕獲牠們。有些種族在定期節慶中,扮成動物,模仿動物,跳著莊嚴的舞蹈。他們多少也相信,這將帶給他們制伏獵物之力。有的甚至相信,如同神話所述,某些動物與他們有關聯,整個族是一個狼族,烏鴉族或蛙族。聽起來很奇怪,可是我們不該忘記,這些概念離今日並不如想像中那麼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