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1984:流行音樂變酷的一年
原文書名:1984: The Year Pop Went Queer
產品代碼:
9789864596713系列名稱:
Culture+系列編號:
VU0001定價:
480元作者:
伊恩.韋德(Ian Wade)譯者:
李雅玲頁數:
352頁開數:
14.8x21裝訂:
平裝上市日:
未定出版日:
未定出版社:
積木(城邦)CIP:
略市場分類:
音樂、舞蹈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藝術類- ※缺書中
商品簡介
1984年,流行音樂「出櫃」了,也更「酷」了。
這一年,流行音樂似乎走在最前沿,
將同志的議題、觀念與人物帶入集體意識。
這是一場悄然發生的革命……
★《衛報》年度好書★
★《Clash》年度好書★
皇后合唱團(Queen)強勢復出,但〈廣播卡卡〉(Radio Ga Ga)竟然被一首可能是史上最「同志」的歌曲所擊敗?
瑪丹娜(Madonna)在首屆MTV大獎上首度演唱〈宛如處女〉為什麼成為流行文化史上最經典的時刻之一?
大衛・鮑伊(David Bowie)的「一九八四時刻」提前在一九七三年就上演了?
〈小鎮男孩〉(Smalltown Boy)的黑膠唱片內圈刻上了倫敦同志支援熱線的電話號碼?
為什麼〈高速電子舞曲〉可以在夜店排行榜上稱霸了整整十一週,風靡全球舞池?
王子在電影《紫雨》原聲帶最後一首錄製的歌曲創下華納兄弟史上最快銷售紀錄?
皇后合唱團、喬治•麥可(George Michael)、大衛•鮑伊、寵物店男孩(Pet Shop Boys)、法蘭基勇闖好萊塢(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瑪丹娜、王子(Prince)、艾爾頓•強(Elton John)、渾合唱團(Wham!)、布朗斯基節拍樂團(Bronski Beat)、辛蒂・羅波(Cyndi Lauper)、席維斯特(Sylvester)……
作家兼DJ伊恩•韋德(Ian Wade)聚焦於1984這個關鍵年份,通過眾多歌手或樂團的創作、演出和言行,探討這些富開創性的音樂人在之前、期間和之後對同性戀社群和流行文化的影響,展示了他們怎樣突破障礙,激盪出至今仍在擴散的漣漪。
本書將帶我們回到華麗閃爍卻也充滿危機的1980年代,重新刻畫重金屬、龐克、高速電子舞曲等此起彼落的音樂潮流,也揭示了一系列隱藏在大眾視線背後的同志文化現象,以及當時社會環境所做出的回應:狂喜、困惑或厭惡。
★以嶄新視角考察英美流行音樂,從流行音樂追溯同志文化史。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向流行金曲、舞台巨星與先行者致敬。
★收錄作者推薦歌單,邊讀邊沉浸於熱門歌曲與另類經典。
★開啟全新書系Culture+,跟上潮流,或者放眼邊界,一起拓寬文化場域。
「包容是個不斷演進的過程,
因此我們應該舉杯慶祝這些曾經推動變革的時刻。
獻給所有曾經抵抗、推動、甚至直接擊碎障礙的大膽藝術家——
那些怪胎、異類、變裝者與開拓者,
他們開闢了另一條道路,也照亮了地下世界;
獻給那些為群體發聲,並以行動回饋社群的偶像;
獻給那些用短短三、四分鐘的音樂,
讓人感受到被看見、被聆聽的珍貴時刻;
敬那些曾對我們說『你並不孤單』、『不要害怕』或『未來會更好』的歌聲。
這正是流行音樂的力量。」
【好評連場】
陳冠亨(「Blow 吹音樂」執行主編)專文導讀
HUSH(創作歌手)
小樹(StreetVoice音樂頻道總監、樂評人、作家)
周耀輝(學者、詞人)
陳珊妮(音樂人)
黃耀明(音樂人)
簡妙如(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顏伯駿(設計師)
單一的聲音,可怕啊,我們異類就要唱歌,不特別協調,自得其樂。這本書,就是證明。多年前,寫過一首詞,叫《酷兒》,借當中兩句作為書的小註腳:「記住明日會更好╱我願陪著你擋今天的冷酷」。
──周耀輝
以獨特的切入角度,帶台灣讀者了解更多1980年代的Glam Rock,或當時在歐美崛起的性別越界反抗及同志運動。
──簡妙如
對流行文化史上最粉紅的12個月發生的事情進行了充滿愛的綜述。
─— 《觀察家》
對20世紀80年代的華麗詮釋。
──《泰晤士報》
這是一首對同性戀流行音樂革命者的頌歌,同時也是一部尖銳的社會歷史。……韋德是一位熱情、富洞察力、坦率和有趣的作家,令人信服地闡述了他的觀點。
——保羅•惠特洛(Paul Whitelaw),英國《大誌雜誌》
我自己不是同志,但看了還是相當感動,對那個時代的感動,還有對同志權益一路走來歷經這麼多打壓和歧視,是因為這些偉大又閃耀的音樂人的勇敢和衝撞,才走到今天。
──李雅玲(本書譯者)
【讀者盛讚】
//八十年代對於LGBTQ+群體來說是黑暗而艱難的時期,需要應對愛滋病、歧視和仇視同性戀的小報媒體,但作者講述了流行音樂如何抓住機遇並「出櫃」,展示了音樂如何設法超越陰霾。
這本書充滿激情和趣味,其中關於 Frankie、Bronski Beat、Hazell Dean、Divine和 High Energy的章節在熾熱而沉重的迪斯科燈光下閃閃發光,就像一件亮片上衣。……有時你幾乎可以聞到乾冰、戊醇和溢出的啤酒的味道。
這不僅是一本有趣的讀物,也是一份重要的文件,講述了 LGBTQ+表演者(及其流行盟友)在多大程度上塑造了整體文化。因此,對於年輕的LGBTQ+人群來說,這是一本特別重要的書,他們正在尋求(快速而有趣的)歷史課,因為要「了解自己」,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歷史——這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為了增加閱讀體驗,我播放了閱讀時提到的曲子,為我帶來了一股巨大的懷舊之情。//
//精彩地剖析了一個流行音樂的非凡時代。//
【精華回放】
►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法蘭基勇闖好萊塢
當〈放鬆〉成功將保羅・麥卡尼的〈和平之笛〉擠下榜首後,法蘭基勇闖好萊塢正式成為流行樂壇的新星——不過也必須承認,他們的明星魅力,與其說來自於音樂本身,更像是透過淫穢、爭議與醜聞所激起的社會震撼。
►QUEEN皇后合唱團
如果佛萊迪還活著,如今肯定能夠完全擁抱最真實的自我——或許會在Instagram上活躍,分享自己與貓的照片,偶爾還會翻出幾張自己最放蕩不羈時期的舊照。」但他不會是搖滾界唯一一位喜愛皮革的同志巨星。
►JUDAS PRIEST猶太祭司樂團
「音樂世界裡仍然存在著大量的恐同情緒。如果我們對此有障礙,應該尋求協助,找出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因為如果你對男同志和女同志有障礙,那麼你可能也會在種族議題上有障礙,或者在宗教層面上有障礙。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探索自己的人道精神,做自己想做的人,然後別再去管別人的事。」
►MADONNA瑪丹娜
瑪丹娜仍然大膽宣稱自己是「迪斯可歌手」,這本身就幾乎是一種政治表態。迪斯可音樂的根源來自黑人與同志社群,這些族群曾在Paradise Garage夜店等場所聚集,也與日後的夜店文化發展息息相關。
►SOFT CELL軟細胞╱MARC ALMOND馬克・阿蒙德
這張專輯根本是酸澀、殘暴、混亂的「反流行」音樂,事實上,稱之為「流行音樂」簡直是天方夜譚——樂器被操到極限,歌詞描述了西班牙裔變裝皇后、性與毒品的空虛……《索多瑪的最後一夜》,就是兩個過度放縱一切、已經完全失控的人做出的音樂。
►PET SHOP BOYS寵物店男孩
「同志流行音樂」通常被歸類為幾種截然不同的風格——可能是閃亮、誇張、充滿歡樂的(如滅跡合唱團〔Erasure〕),也可能是骯髒、迷亂,甚至帶有創傷(如軟細胞),或是激進、充滿政治意識(如布朗斯基節拍)。然而,寵物店男孩巧妙地在這些風格之間遊走,融合並創造出一種讓人能夠產生共鳴的音樂形式。
►BRONSKI BEAT布朗斯基節拍樂團
「同志身分並不只是『緞帶與洋裝』,也不是『刻意煽動與挑釁』。……是時候讓人們看看同志的多樣性了。」
►DAVID BOWIE大衛・鮑伊
一九八四年本該是「最鮑伊」的一年,卻成為他光芒黯淡、變得無聊甚至有點糟糕的一年。當時流行音樂正迎來一場酷兒時刻,但那位曾經站在最前線、讓世界看見「非異性戀存在方式」的人,此刻卻看起來像是後悔當初曾說過那些話。
►CULTURE CLUB文化俱樂部╱BOY GEORGE喬治男孩
變裝文化能夠進入主流,喬治不僅是關鍵推手之一,更親身走在最前線,讓世人見識到這場革命的可能性。
►SYLVESTER席維斯特
「我不是為了震撼誰而存在的,真正的才華,就是能夠站上舞台,並且好好演出。」
►PRINCE王子
王子本身就是一場對立元素的碰撞——搖滾與靈魂樂、龐克與放克、黑人與白人、男性與女性、性愛與信仰。而這種衝突,最終透過「紫色」成為他的招牌形象。
1984年,流行音樂「出櫃」了,也更「酷」了。
這一年,流行音樂似乎走在最前沿,
將同志的議題、觀念與人物帶入集體意識。
這是一場悄然發生的革命……
★《衛報》年度好書★
★《Clash》年度好書★
皇后合唱團(Queen)強勢復出,但〈廣播卡卡〉(Radio Ga Ga)竟然被一首可能是史上最「同志」的歌曲所擊敗?
瑪丹娜(Madonna)在首屆MTV大獎上首度演唱〈宛如處女〉為什麼成為流行文化史上最經典的時刻之一?
大衛・鮑伊(David Bowie)的「一九八四時刻」提前在一九七三年就上演了?
〈小鎮男孩〉(Smalltown Boy)的黑膠唱片內圈刻上了倫敦同志支援熱線的電話號碼?
為什麼〈高速電子舞曲〉可以在夜店排行榜上稱霸了整整十一週,風靡全球舞池?
王子在電影《紫雨》原聲帶最後一首錄製的歌曲創下華納兄弟史上最快銷售紀錄?
皇后合唱團、喬治•麥可(George Michael)、大衛•鮑伊、寵物店男孩(Pet Shop Boys)、法蘭基勇闖好萊塢(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瑪丹娜、王子(Prince)、艾爾頓•強(Elton John)、渾合唱團(Wham!)、布朗斯基節拍樂團(Bronski Beat)、辛蒂・羅波(Cyndi Lauper)、席維斯特(Sylvester)……
作家兼DJ伊恩•韋德(Ian Wade)聚焦於1984這個關鍵年份,通過眾多歌手或樂團的創作、演出和言行,探討這些富開創性的音樂人在之前、期間和之後對同性戀社群和流行文化的影響,展示了他們怎樣突破障礙,激盪出至今仍在擴散的漣漪。
本書將帶我們回到華麗閃爍卻也充滿危機的1980年代,重新刻畫重金屬、龐克、高速電子舞曲等此起彼落的音樂潮流,也揭示了一系列隱藏在大眾視線背後的同志文化現象,以及當時社會環境所做出的回應:狂喜、困惑或厭惡。
★以嶄新視角考察英美流行音樂,從流行音樂追溯同志文化史。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向流行金曲、舞台巨星與先行者致敬。
★收錄作者推薦歌單,邊讀邊沉浸於熱門歌曲與另類經典。
★開啟全新書系Culture+,跟上潮流,或者放眼邊界,一起拓寬文化場域。
「包容是個不斷演進的過程,
因此我們應該舉杯慶祝這些曾經推動變革的時刻。
獻給所有曾經抵抗、推動、甚至直接擊碎障礙的大膽藝術家——
那些怪胎、異類、變裝者與開拓者,
他們開闢了另一條道路,也照亮了地下世界;
獻給那些為群體發聲,並以行動回饋社群的偶像;
獻給那些用短短三、四分鐘的音樂,
讓人感受到被看見、被聆聽的珍貴時刻;
敬那些曾對我們說『你並不孤單』、『不要害怕』或『未來會更好』的歌聲。
這正是流行音樂的力量。」
【好評連場】
陳冠亨(「Blow 吹音樂」執行主編)專文導讀
HUSH(創作歌手)
小樹(StreetVoice音樂頻道總監、樂評人、作家)
周耀輝(學者、詞人)
陳珊妮(音樂人)
黃耀明(音樂人)
簡妙如(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顏伯駿(設計師)
單一的聲音,可怕啊,我們異類就要唱歌,不特別協調,自得其樂。這本書,就是證明。多年前,寫過一首詞,叫《酷兒》,借當中兩句作為書的小註腳:「記住明日會更好╱我願陪著你擋今天的冷酷」。
──周耀輝
以獨特的切入角度,帶台灣讀者了解更多1980年代的Glam Rock,或當時在歐美崛起的性別越界反抗及同志運動。
──簡妙如
對流行文化史上最粉紅的12個月發生的事情進行了充滿愛的綜述。
─— 《觀察家》
對20世紀80年代的華麗詮釋。
──《泰晤士報》
這是一首對同性戀流行音樂革命者的頌歌,同時也是一部尖銳的社會歷史。……韋德是一位熱情、富洞察力、坦率和有趣的作家,令人信服地闡述了他的觀點。
——保羅•惠特洛(Paul Whitelaw),英國《大誌雜誌》
我自己不是同志,但看了還是相當感動,對那個時代的感動,還有對同志權益一路走來歷經這麼多打壓和歧視,是因為這些偉大又閃耀的音樂人的勇敢和衝撞,才走到今天。
──李雅玲(本書譯者)
【讀者盛讚】
//八十年代對於LGBTQ+群體來說是黑暗而艱難的時期,需要應對愛滋病、歧視和仇視同性戀的小報媒體,但作者講述了流行音樂如何抓住機遇並「出櫃」,展示了音樂如何設法超越陰霾。
這本書充滿激情和趣味,其中關於 Frankie、Bronski Beat、Hazell Dean、Divine和 High Energy的章節在熾熱而沉重的迪斯科燈光下閃閃發光,就像一件亮片上衣。……有時你幾乎可以聞到乾冰、戊醇和溢出的啤酒的味道。
這不僅是一本有趣的讀物,也是一份重要的文件,講述了 LGBTQ+表演者(及其流行盟友)在多大程度上塑造了整體文化。因此,對於年輕的LGBTQ+人群來說,這是一本特別重要的書,他們正在尋求(快速而有趣的)歷史課,因為要「了解自己」,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歷史——這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為了增加閱讀體驗,我播放了閱讀時提到的曲子,為我帶來了一股巨大的懷舊之情。//
//精彩地剖析了一個流行音樂的非凡時代。//
【精華回放】
►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法蘭基勇闖好萊塢
當〈放鬆〉成功將保羅・麥卡尼的〈和平之笛〉擠下榜首後,法蘭基勇闖好萊塢正式成為流行樂壇的新星——不過也必須承認,他們的明星魅力,與其說來自於音樂本身,更像是透過淫穢、爭議與醜聞所激起的社會震撼。
►QUEEN皇后合唱團
如果佛萊迪還活著,如今肯定能夠完全擁抱最真實的自我——或許會在Instagram上活躍,分享自己與貓的照片,偶爾還會翻出幾張自己最放蕩不羈時期的舊照。」但他不會是搖滾界唯一一位喜愛皮革的同志巨星。
►JUDAS PRIEST猶太祭司樂團
「音樂世界裡仍然存在著大量的恐同情緒。如果我們對此有障礙,應該尋求協助,找出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因為如果你對男同志和女同志有障礙,那麼你可能也會在種族議題上有障礙,或者在宗教層面上有障礙。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探索自己的人道精神,做自己想做的人,然後別再去管別人的事。」
►MADONNA瑪丹娜
瑪丹娜仍然大膽宣稱自己是「迪斯可歌手」,這本身就幾乎是一種政治表態。迪斯可音樂的根源來自黑人與同志社群,這些族群曾在Paradise Garage夜店等場所聚集,也與日後的夜店文化發展息息相關。
►SOFT CELL軟細胞╱MARC ALMOND馬克・阿蒙德
這張專輯根本是酸澀、殘暴、混亂的「反流行」音樂,事實上,稱之為「流行音樂」簡直是天方夜譚——樂器被操到極限,歌詞描述了西班牙裔變裝皇后、性與毒品的空虛……《索多瑪的最後一夜》,就是兩個過度放縱一切、已經完全失控的人做出的音樂。
►PET SHOP BOYS寵物店男孩
「同志流行音樂」通常被歸類為幾種截然不同的風格——可能是閃亮、誇張、充滿歡樂的(如滅跡合唱團〔Erasure〕),也可能是骯髒、迷亂,甚至帶有創傷(如軟細胞),或是激進、充滿政治意識(如布朗斯基節拍)。然而,寵物店男孩巧妙地在這些風格之間遊走,融合並創造出一種讓人能夠產生共鳴的音樂形式。
►BRONSKI BEAT布朗斯基節拍樂團
「同志身分並不只是『緞帶與洋裝』,也不是『刻意煽動與挑釁』。……是時候讓人們看看同志的多樣性了。」
►DAVID BOWIE大衛・鮑伊
一九八四年本該是「最鮑伊」的一年,卻成為他光芒黯淡、變得無聊甚至有點糟糕的一年。當時流行音樂正迎來一場酷兒時刻,但那位曾經站在最前線、讓世界看見「非異性戀存在方式」的人,此刻卻看起來像是後悔當初曾說過那些話。
►CULTURE CLUB文化俱樂部╱BOY GEORGE喬治男孩
變裝文化能夠進入主流,喬治不僅是關鍵推手之一,更親身走在最前線,讓世人見識到這場革命的可能性。
►SYLVESTER席維斯特
「我不是為了震撼誰而存在的,真正的才華,就是能夠站上舞台,並且好好演出。」
►PRINCE王子
王子本身就是一場對立元素的碰撞——搖滾與靈魂樂、龐克與放克、黑人與白人、男性與女性、性愛與信仰。而這種衝突,最終透過「紫色」成為他的招牌形象。
作者簡介
伊恩·韋德 (IAN WADE) 是一位作家、DJ和流行音樂迷。他曾為《Classic Pop》、《Record Collector》、《The Quietus》、《MusicOMH》、《Official Charts》、《Sunday Times Culture》撰稿,還有多年前的《Smash Hits》和《The Face》撰稿。他曾在BBC的節目《Later... with Jools Holland》擔任公關,偶爾在 Spiritland、Duckie 和 Soho Radio 擔任 DJ。
譯者簡介
李雅玲
自由譯者,台大中文系畢,曾任出版社主編,譯有《改變世界的100瓶紅酒》、《候鳥的女兒》、《人體標本師》系列、《似曾相弒》系列。賜教信箱:artemisylee@gmail.com
書籍目錄
引言
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法蘭基勇闖好萊塢
QUEEN皇后合唱團
JUDAS PRIEST猶太祭司樂團
CYNDI LAUPER辛蒂・羅波
MADONNA瑪丹娜
SOFT CELL軟細胞╱MARC ALMOND馬克・阿蒙德
PET SHOP BOYS寵物店男孩
BRONSKI BEAT布朗斯基節拍樂團
HIGH ENERGY高速電子舞曲
DIVINE蒂凡
HAZELL DEAN哈澤爾・迪恩
THE SMITHS史密斯合唱團
ELTON JOHN艾爾頓・強
DAVID BOWIE大衛・鮑伊
CULTURE CLUB文化俱樂部╱BOY GEORGE喬治男孩
SYLVESTER席維斯特
PRINCE王子
DEAD OR ALIVE不論死活樂團
WHAM!渾合唱團╱GEORGE MICHAEL喬治・麥可
結語
歌單
參考資料
致謝
推薦序/導讀/自序
引言
「現在英國掀起了一股對同志和女同志的狂熱,彷彿他們即將征服世界。」
——馬爾科姆・麥克拉倫(Malcolm McLaren),一九八四年九月
「橄欖球不太行。」這不是我說的,而是我體育老師在某年學校報告中的評語。事實上,每年他都能巧妙避開我完全不擅長體育、也毫無興趣的事實,比如「伊恩努力參加看似喜歡的活動」,這句話當中所謂的「看似喜歡」,在足球評語中就顯得有些牽強了。至於田徑,評語倒是稍微誠實一些:「可惜他缺乏力量和技巧」。我唯一表現出色的項目似乎是風帆衝浪,老師的評語是:「進步神速」,也許是因為防寒衣幫了我一把吧!
嗯,回顧我的學校報告,充滿了「缺乏專注力」、「有點愛搞笑」和「如果他能專心一點,應該能表現得很好」這類評語。好在到了中學,我終於收起玩心。自從放棄小提琴,我在音樂方面的表現還不錯,在英語課也展現了不少想像力。這當然和青春期來臨有些關係,隨著「新的興趣」出現,游泳、樂高、《流行音樂榜》(Top of the Pops)和《熱門金曲雜誌》(Smash Hits)也不再是我唯一的愛好。
如果形容我那時的性經驗有什麼缺口的話,或許會讓人誤以為我有過什麼經驗,其實完全沒有。對我來說,性這個領域始終是一片荒涼。學校的性教育課程內容也從來沒能引起好奇,我基本上沒怎麼注意那些內容,當時的性教育還停留在《性愛的喜悅》(The Joy of Sex)配上投影機上的一些文字。性這件事聽起來實在是麻煩到令人興致缺缺,交女朋友(甚至男朋友)根本不在我的人生計畫內。
然而,到了一九八四年,我花了那麼多時間盯著Freemans郵購目錄中的泳裝頁面,還有觀看《銀翼殺手》(Blade Runner)裡哈里遜・福特(Harrison Ford)的照片,終於讓我開始領悟到一些事情。我逐漸意識到,看那些性感帥哥「狼狽不堪」的樣子,或是在觀賞《衝鋒飛車隊二》(Mad Max 2)時發現,面對末日油荒的解決之道竟然是闖進情趣用品店——這些蛛絲馬跡其實都在向我傳遞某種訊息。
對我這個世代的人來說,許多人都會記得在文化中出現過的少數同志角色。像是在《需要幫忙嗎?》(Are You Being Served?)中的約翰・英曼(John Inman)、《世代大對決》(The Generation Game)裡的賴瑞・格雷森(Larry Grayson),以及總是以女性裝扮登場的丹尼・拉魯(Danny La Rue)。到了七O年代末,村民樂團(Village People)也加入了這股潮流,當時他們看起來就像是一群穿著制服、排練過的紳士,與其說是性感表演,更像是一場迪斯可風格的就業博覽會。等到我們稍微長大後,才發現「皮革男」的後口袋裡插了一條紅色手帕(提示:代表對拳交有興趣)。當你在夜店裡目睹有人對著穿軍裝的男子射精時,對村民樂團的概念理解也就更為全面了。
沒錯,我隱約知道自己可能不是完全的異性戀,但當時我對同性戀也毫無概念。成長過程中,我聽過「娘炮」和「娘娘腔」之類的嘲諷詞彙,人們將這些標籤視為最軟弱的象徵。我本來就不是那種陽剛的性格,這對於霸凌者來說無疑是最佳目標。我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我可能是某種特質的人,而我自己卻對那種特質究竟是什麼一無所知。這也不是一個能隨意在晚餐桌上聊起的話題。我的父母比大多數朋友的父母年長許多,他們都經歷過真正的戰爭,也早已過了能接觸搖滾文化的年紀。他們和我所經歷的世界相隔兩代的鴻溝,因此,關於我性向的問題,無論是否明確,最好都避而不談。
所以,當我第一次看到法蘭基勇闖好萊塢(Frankie Goes to Hollywood)的〈放鬆〉(Relax)音樂錄影帶時,心中有什麼感受?嗯……原來同志酒吧長這樣?一群穿著校服和網襪的奇特男子?那個人穿的亮片背心又是什麼鬼?這就是當同志的日常嗎?是入門儀式的一部分嗎?如果我真的踏進同志夜店,會不會真的得準備面對餓虎撲羊的情景?這完全不是我對倫敦同志夜店Heaven的印象。我在雜誌上也看過法蘭基的廣告:「叫杜蘭杜蘭(Duran Duran)」舔掉鞋子上的髒東西」。老實說,我一點都不喜歡這種感覺,完全不喜歡。
這並不是所謂的全面同志文化入侵,更像是一種對流行文化的「盤據」。在大約一年前,《流行音樂榜》還是由一群令人驚嘆的怪人、奇葩和瘋子主導,他們多數來自Blitz時期(這裡指的是倫敦那家夜店,不是指戰時德國的空襲行動)。但到了一九八四年,迎來了一種截然不同的表達方式,新的身分、新的議題,以及越來越多穿著洋裝的男性,以及稍顯激烈且更加狂熱的電子音樂。
然而,一九八四年真正的流行樂界重大事件,是同志文化悄悄從地下走向主流,並進入更廣泛的意識層面——經常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呈現。這是關鍵的一年,流行樂「出櫃」了——即使當時並非所有的藝人都願意公開表態,但這一年也為接下來整個十年的發展定下了方向。
一九八四年也是八O年代的一個分界點,「新流行夢」(New Pop Dream)開始變質,而由大衛・鮑伊(David Bowie)、提雷克斯(T. Rex)、羅西音樂(Roxy Music)和龐克啟發的最後一批流行樂叛逆者,開始因成癮問題導致身心狀態逐漸走下坡,看起來疲憊又失去活力。同時,他們的形象和穿著也變得過於浮誇,尤其是喜歡穿著一些極為荒唐的設計師服裝。「高調」成為新目標,不再只是以炫麗的髮型自豪。一九八四年結束於「樂團援助」(Band Aid)和慈善歌曲〈他們知道這是聖誕節嗎?〉(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彷彿是整個時代的最後狂歡。許多樂團後來演變成在在溫布利體育館身穿著厚重外套演出,強調「重要性」和社會意識,推出以議題為核心、吉他聲線再次主導的偉大專輯,不再只專注於音樂本身的旋律。這是一個關鍵時刻,像現狀合唱團(Status Quo)這種快有二十年歷史的老牌樂團,竟與瑪麗蓮(Marilyn)這些新生代藝人同台亮相。但參與樂團援助單曲的藝人中,只有極少數人在此之後能延續同樣的成功水準。
八O年代後半段迎來了白人男子假裝深情的「咖啡廣告靈魂樂」、慈善募款活動,以及強調「真實性」的風潮,還有令人毛骨悚然的黏膩情歌和該死的兄弟樂團(Bros)。所幸,那個年代還有迷幻浩室、嘻哈音樂、音速快車(S’Express)取樣創作的實驗音效,以及吵鬧、瘋狂又詭異的耶穌和瑪莉之鑰(Jesus & Mary Chain)。此時,音樂宣傳已不再只是隨機碰運氣,而是開始頻繁使用「宣傳活動」這類專業術語。包裝完整的向西行樂團(Go West)顯得缺乏熱情,完全無法和朱利安・科普(Julian Cope)的瘋狂進化相比。早在八O年代初期,美國已經欣然接納英國最頂尖的音樂人(還有海鷗合唱團〔A Flock of Seagulls〕),而如今,他們居然回敬我們外國人合唱團(Foreigner)和蒂芬妮(Tiffany)這種素質的藝人。
本書之所以選擇這些人物,是因為他們不僅對音樂產生了影響,還塑造了更廣泛的文化背景,無論是透過教育、傳遞資訊,或是單純激發人們的興趣。他們扶植並鼓勵支持者,無論對象是剛起步的新秀、即將過氣的明星,或是早已成為流行文化象徵的樂壇常青樹,他們的影響力往往超越自身的認知。只有那些在一九八四年之前曾經進入音樂排行榜的音樂人,才會被納入討論範圍,並進一步分析他們如何透過自己的成功與影響力改變人們的生活。大部分關注的對象包括:公開或未公開的同志藝術家、在一九八四年對文化發揮影響力的人物,或是與同志族群結盟並為曾被忽視的消費族群發聲的音樂人。隨著不同形式的同性戀觀念在青少年雜誌中逐漸扎根,這類議題在流行文化中變得愈加開放。甚至連保羅・威勒(Paul Weller),在風格議會樂團(Style Council)的〈漫長炎熱的夏天〉(Long Hot Summer)音樂錄影帶中撫摸樂團成員米克・塔爾博特(Mick Talbot)的耳朵時,也被認為是在質疑自己的性向。他在接受《熱門金曲雜誌》訪問時說,「我不確定是否有過同性性經驗,但有時我會好奇……到底是什麼感覺呢?我對這個議題抱持開放態度。」
一九八四年,許多樂團首次躋身排行榜,並在呈現同志生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法蘭基勇闖好萊塢不僅震撼樂壇,更憑藉對爭議、行銷、性別與恐懼元素的巧妙融合,迅速成為當年最受矚目的明星。布朗斯基節拍樂團(Bronski Beat)則以強烈的政治性證明,表達性取向不必透過華麗裝扮來展現,單純忠於自我,本身便是一種政治宣言。瑪丹娜(Madonna)則從紐約夜生活脫穎而出,一舉踏上音樂排行榜,在短短一年內躍升為超級巨星。到了一九八O年代末,她不僅是LGBTQ+ 族群的盟友,更成為該族群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經歷早期的試探後,王子(Prince)憑藉專輯《紫雨》(Purple Rain)迎來爆發性成功,顛覆傳統搖滾樂風,展現出極具性感與自由的音樂態度。身為異性戀者的他,卻無懼於挑戰性別框架,大膽運用女性化的形象與服裝,同時率領一支包含兩名女同志成員的樂團,對搖滾音樂進行大膽的革新。
一九八四年另一個大的流行現象是渾合唱團(Wham!),他們和法蘭基競爭榜首位置(兩者加起來幾乎佔據了六個月的冠軍),〈自由〉(Freedom)和〈在你離開之前叫醒我〉(Wake Me Up Before You Go-Go)成為當年的熱門曲目,並且在夏季以〈無心的呢喃〉(Careless Whisper)一曲成功開啟了喬治・麥可(George Michael)的個人音樂生涯。渾合唱團從最初將將羽毛球推進褲子裡,到穿著螢光色調、充滿營造舞蹈氛圍的舞蹈動作,吸引了無數青少年粉絲。渾合唱團原本還能以〈去年聖誕〉(Last Christmas)勇奪第三度排行榜冠軍,但最終被慈善單曲〈他們知道這是聖誕節嗎?〉所打敗(不過喬治還是參與了這首歌,所以也不全然是壞消息)。
經歷幾次失敗之後,皮特・彭斯(Pete Burns)和不論死活合唱團(Dead or Alive)在一九八四年幾乎要成為巨星,並憑藉激昂的〈你讓我天旋地轉(就像唱片一樣)〉(You Spin Me Round (Like a Record))為製作團隊史塔克・艾特肯・沃特曼(Stock Aitken Waterman,簡稱SAW)帶來第一首排行榜冠軍單曲。簡單來說,這個製作團隊的誕生,最初是因為他們聚在一起製作了一首模仿〈放鬆〉的搞笑仿作——〈上揚節奏〉(The Upstroke),當時用的是 「代理商不是飛機(Agents Aren’t Aeroplanes)」這個團名。雖然這首歌並沒有成為熱門單曲,卻促成了這支製作團隊的成立,讓他們後來在製作蒂凡(Divine)和哈澤爾・迪恩(Hazell Dean)的歌曲時嘗到了成功的滋味。這也導致了接下來五年內,共創下了十三首冠軍單曲,銷量超過六千萬張,並融合了摩城音樂(Motown)的創作風格和高速電子舞曲的影響。來自倫敦的二人團體寵物店男孩(Pet Shop Boys),原本打算與美國製作人鮑比・奧蘭多 (Bobby Orlando)合作,他們發行了首支單曲〈西區女孩〉(West End Girls),然而並未獲得廣泛關注。在一九八三年底強勢闖入英國樂壇並進入大眾視野後,莫里西(Morrissey)和史密斯合唱團 (The Smiths)證明了自己足以與當時的流行音樂人抗衡。他們吸引了一大批對社會不滿的年輕人,這些人成為狂熱粉絲。莫里西的歌詞帶有明顯的同性戀暗示(如「二男在手,勝於一男在林」等),但同時又堅持宣稱自己是禁慾主義者。
一九八四年也是一個關鍵時刻,一些曾經暗示過自己超越異性戀社會規範的生活方式的藝術家,為同志的能見度打開了大門,同時出現在音樂榜單上:大衛・鮑伊,這位創造「星人時刻」的音樂家,當時在《流行音樂榜》上將手臂搭在米克・朗森(Mick Ronson)肩上,他曾在過去十年裡為大眾流行音樂迷展現一個不同的世界,然而此刻他卻帶著一張令人失望的異性戀專輯回歸;艾爾頓・強(Elton John),在與性向、毒品和酒精奮戰後決定迎娶一名女性,此舉震驚了所有人;皇后合唱團(Queen)的華麗派主唱佛萊迪・墨裘瑞(Freddie Mercury)過去十年來一直以皮衣造型高調登場,而在《炙熱空間》(Hot Space)這張專輯「失敗」後,樂團開始展開復出之路。這張專輯不僅在商業上表現不佳,甚至遭到部分樂團成員的批評。
即使是那些「不談同志」、仍然以「還沒找到對的女孩」作為說詞的超級巨星,也開始感受到壓力,因為越來越多音樂人選擇坦率公開自身性向,並以此為榮。軟細胞(Soft Cell)已經解散,主唱馬爾克・阿蒙德(Marc Almond)則展開個人音樂生涯;而僅僅幾個月前還是全球最受矚目樂團的文化俱樂部(Culture Club),正悄然走向瓦解。曾以溫和挑釁風格引領潮流的他們,如今逐漸失去影響力。同時,喬治男孩(Boy George)轉變為全球最受喜愛的變裝皇后,他的形象從叛逆變得更加親切可愛,甚至公開表示自己寧可喝茶也不做愛。
總的來說,一九八四年——無論是文學、電影還是電視——流行音樂似乎走在最前沿,將同志的議題、觀念與人物帶入集體意識。這是一場悄然發生的革命,在某些情況下,展現了公眾對這些議題的更大包容性。儘管如此,我們離在肥皂劇中看到同性接吻,或奧斯卡電影中同性不再飾演反派和╱或悲劇角色,還有一段距離。
這一切也揭示了同志在一九八四年的真實處境。愛滋病對同志族群的衝擊愈加明顯,隨著英國報導出首批病例,恐慌與恐同的氛圍不斷加劇,並且逐漸演變成一場基於虛假資訊的歇斯底里反應。愛滋病在一九八三年成為頭條新聞,隨著英國早期病例數字突破三位數,死亡人數達到四十六人,政府禁止同性戀男性捐血,社會氣氛變得越來越不友善。倫敦雙性戀團體成立,並在十二月舉辦了一場名為「雙性戀的政治」的會議。活動家馬克・艾許頓(Mark Ashton)組成了「女同志與男同志支持礦工」團體,並開始在倫敦的女同志與同志驕傲遊行中募款。布朗斯基節拍樂團擔任名為「礦井與變態」的募款音樂會的主要表演團體,這個聯盟最終促使礦工團體成為一九八八年反對第二十八條法案運動中最直言不諱的LGBT族群盟友。工黨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成為首位公開出櫃的國會議員,為性平發展邁出了重要一步。
所以,我又來了。再次回想十四歲的自己,想著自己改變了多少,思考這個世界變了多少。結果,我發現不需要擔心老虎會被丟進同志夜店,雖然有時候,此舉或許能讓氣氛變得更熱絡。我也許不再收藏《流行音樂榜》、《熱門金曲雜誌》,甚至當年的半套樂高積木,但從另一方面來看,至少不必再忍受橄欖球。不過,我以及所有人永遠擁有流行音樂。如果我從生命中學到什麼,那就是陪伴我一路走來的是流行音樂。流行音樂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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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當時英國最熱門的新喜劇影集是情境喜劇《法國小館兒》('Allo 'Allo!),這部劇由《需要幫忙嗎?》的編劇大衛・克羅夫特(David Croft)和傑瑞米・勞埃德(Jeremy Lloyd)共同創作。該劇於一九八四年九月首播,一共播出了九季,直到一九九二年才完結。這是一部典型的鬧劇,放在今天或許難以通過審核,因爲劇集觸及了「瘋狂外國人」的刻板印象,並略微嘲諷了BBC的法國抵抗運動劇《祕密軍團》(Secret Army)。主角是雷內・阿圖瓦(由戈登・凱伊〔Gorden Kaye〕飾演),一位在二戰期間身不由己,加入抵抗運動的法國咖啡店老闆。劇中,德國軍官格魯伯中尉(由蓋伊・西納〔Guy Siner〕飾演)似乎對雷內有好感,並暗示他是同性戀。因為這部劇大受歡迎,凱伊成為當時家喻戶曉的大明星。他於一九八九年小報爆料後公開出櫃,而他的私生活從此再無寧日。即便在一九九O年一月,他因車禍遭受致命頭部創傷並接受腦部手術期間,《星期日體育報》(Sunday Sport)的兩名記者竟偽裝成醫生,進入病房拍攝了他的照片。他於二O一七年辭世。
2. 「樂團援助」慈善音樂計畫於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發行了單曲 〈他們知道這是聖誕節嗎?〉,以募款援助當時正在經歷嚴重飢荒的衣索比亞。
3. 意指適合用在咖啡廣告中、平淡且經過包裝的流行靈魂樂,缺乏靈魂樂的情感與深度。
4. 「A boy in the bush is worth two in the hand」這句話原本是一句俚語: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一鳥在手,勝於二鳥在林)」,「bush」(灌木叢)可以象徵隱祕或未被探索的領域,「boy」則可能指涉同性戀的暗示,歌詞想表達的可能是對男性間隱祕或禁忌戀情的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