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為什麼我們需要政治哲學?如何對政府公權力設限?意見分歧的人們能否共存?當代自由主義名家談和諧社會的關鍵思考
原文書名:What Is Political Philosophy?
產品代碼:
9786263106031系列名稱:
Ithink系列編號:
RI7009定價:
420元作者:
查爾斯•拉莫爾Charles Larmore譯者:
陳禹仲頁數:
272頁開數:
14.8x21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240304出版日:
20240304出版社:
麥田(城邦)CIP:
570.1市場分類:
政治(一般大眾)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法律.社會.政治- ※缺書中
商品簡介
他是這個時代最好的政治哲學家之一!
──史丹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萊夫.韋納
★與《正義論》羅爾斯齊名 當代政治哲學名家著作首度在台問世★
★美國文理科學院人文及藝術領域院士、法蘭西學院哲學大獎獲獎者、高達美獎得主★
當我們共處於充滿歧見的社會,如何共好、共榮?
政治源於衝突,關鍵不是在其中追求良善,真正該關注的是公權力的正當性。
▍專文導讀摘句(按姓氏筆畫排序)
◎他的自由主義不只是當代基本自由民主價值的釐清,而是經歷過整個現代世界的「煉獄之痛」而誕生。──陳嘉銘(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現實政治的許多爭議都關乎特定議題中某些面向的正當與否,且參與爭論本身即是一種對言語作為一種政治手段的正當性之肯定,也是民主的實踐。──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本書特色
1. 政治哲學的核心大多被認為是社會正義與分配問題。拉莫爾反對此類政治哲學觀點,轉而將重點移到對公權力正當性的討論上。強調如果我們無法在社會議題上形成共識,那麽唯一的解方就是合法化政治權力的行使。
2. 拉莫爾的思想被認為是政治現實主義,其主張意見相左是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現況。他也批評當前政治哲學早已偏離現實,必須重新回到這個分歧的現實上,正當性的討論才會有建設性。
3. 本書作者拉莫爾為當代自由主義名家,曾獲法國科學哲學院大獎、美國藝術與科學院士、高達美獎。因其關於政治自由主義以及道德哲學和哲學史等主題的著作而聞名。與約翰.羅爾斯同為政治自由主義的捍衛者,對道德哲學的發展頗具貢獻。
4. 本書堅守政治哲學為獨立研究領域,著重探討其中的「基於理性的意見分歧」,推出後廣受好評,獲《道德哲學期刊》、《聖母大學哲學評論》等媒體與學界矚目讚譽。
▍專家齊聲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家軒(左轉有書店長)
吳秀瑾(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菜市場政治學共同編輯)
曾國祥(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蕭育和(國科會人社中心博士級研究員)
謝世民(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內容簡介
異溫層之間的口水戰,是維繫民主、彰顯自由?還是撕裂社會共識?
如果沒有國家的介入,人們各自堅持的信念足以撕裂社會。
拉莫爾認為,應當視「分歧」為現狀,重回這個現實,才能有效探問政治哲學的本質。進而回應人們如何在這樣的世界裡和平共處、共創未來。
不論是社運、遊行,還是社群媒體、Podcast,在定期舉行選舉的當今社會,筆戰、口水戰、謠言、陰謀論似乎已是現代政治生活的日常,凝聚共識的那一天簡直遙遙無期。我們該如何在如此紛亂的環境中共處?
面對這問題,政治哲學家拉莫爾首先指出,現今的政治哲學以社會正義為核心,卻忽略了人們根本無法在社會議題上形成共識的事實。有鑑於此,拉莫爾對理性的意見分歧展開分析,不僅挑戰了洛克、康德、彌爾等哲學家的古典自由主義,也回應了由伯納德.威廉斯等人提出的政治現實主義。拉莫爾提出一種全新的政治哲學觀點──以公權力的正當性為中心的政治自由主義,以扣合社會環境中意識形態對立與衝突的現況。
作者從十六世紀的自由主義兩大基本問題談起:如何對政府的權力設立限制?以及,在承認人各有不同觀念的前提下,我們如何在同一套政治體系中共同生活?他認為,政治哲學應與道德哲學區隔開來,並主張政治哲學的核心問題是「公權力的正當性」問題。最終,與社會中不同聲音共存的根本態度是:以對個人的尊重為首要條件,並以寬容為指導原則。拉莫爾不僅為政治哲學提供全新的定義,也以此為基礎闡述自由主義對政治的見解。
▍媒體及專家好評
◎對政治哲學本質優雅而深刻的構想。──路易斯.羅斯,《道德哲學期刊》
◎這是一項令人滿意的成就,將具有持久的益處。──美國政治哲學家、法律學者湯姆.布魯克斯,《聖母大學哲學評論》
◎拉莫爾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好的政治哲學家之一,這本書展示了他的洞察力、全面性和嚴謹。──史丹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萊夫.韋納
◎拉莫爾對我們學科的描繪是原創的,令人信服的,而他所提出的與道德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對比皆很有啟發性。──南加州大學哲學教授喬納森.昆恩
▍精采摘錄
1. 哲學思辨有種慣性,總會自然而然地將思辨的焦點轉移到探究「什麼是哲學」這類反思本質的問題。從柏拉圖的年代以來,這一直是哲學很明顯的特質。柏拉圖認為,如果他想要釐清並建構他自己對知識、美德與幸福等問題的理解,他必須要先能夠掌握蘇格拉底如何叩問人生重要課題的方式,並區隔蘇格拉底與所謂「智辯家」(Sophists)哲學思辨的方法。這種方法即是哲學的自我反思。哲學的自我反思,其初衷並不是出於追求確切的真相。至少從根本上來說,哲學之所以如此強調自我反思,其原因並不是希冀著,當面對這些人生重大問題時,一旦我們充分地反思這些問題對我們心智能力以及指導原則的要求後,我們便能得到適宜的方法,並且一勞永逸地對這些問題提出解答。
2. 人們政治生活的基礎,是由一系列關於什麼促成社會合作的要件、與哪些是需要權威介入,制定規則以強制實踐的原則的辯論所構成。而人們社會中,長期以來出現爭執乃至衝突越趨極端的原因之一,正是對於是非善惡的本質看法不一所導致。這會連帶涉及其他更具體的道德問題,尤其關於甚麼算是更好或更正義的社會。正義的概念所扮演的其中一個角色,在於向人們顯示當一個社會的成員彼此衝突時,我們應當如何裁決糾紛。但正義的概念本身就是一個長期以來備受爭論的課題。更關鍵的是,諸如什麼是正義這種道德概念的爭辯所涉及的,往往不僅只是人們對事情的看法不同而已。這種爭辯所涉及的差異,很可能來自理性的人們(在此意味著人們抱持著善意、並且盡可能周詳地思索事情)對「什麼是好的生活」,有著不同的反思所導致。
3. 我們之所以無法透過訴諸道德真理,來解決道德問題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原因在於,在這類的分歧與爭議裡,起衝突的雙方(或多方)往往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是最合乎理性的。被捲入分歧之中的人們早就已經在試圖透過自己所追隨的道德原則,來解決道德問題。這也是為什麼要處理這樣的現象,我們會需要針對一個政治問題提出回應,而這個問題與道德哲學毫無關聯。問題是這樣的:人們對道德問題所產生的合理回應往往會構成社會紛爭,這意味著我們需要具權威性的解決方式來處理這些紛爭;因為這種解決方式能最廣被接受。有鑑於此,我們需要提出的政治問題是,在什麼情境底下,用來解決這種紛爭而制訂出來的、具備強制性的規則得以被合法地施加在一個社會的成員身上?
▍書系簡介 ithink, I think──
思想決定行動,行動是對生命本身的肯定,
如同沙特說:「在行動中存在著希望。」
了解一種思考方式,如同掌握一件處世工具;
了解不同的哲學概念,提供我們重新審視所處社會的不同角度與準則;
了解一位哲學家的思想與生平,讓我們的生命經驗得到參照;
了解哲學的歷史,即是見證在經歷無數次翻轉與重建之後,人類何以為人類。
世界時時刻刻在變化,思想應是動態的。從隨時能閱讀的輕鬆漫談,到精采的思想展演,我們期許這個書系的書籍,能夠回應此時此地的不同處境。哲學發展始於對世界的好奇,最終也必然回歸到人類對自身及其所處世界的關心。我們將以上述幾個類型為框架,希望大家能找到最適合自己親近哲學的路徑,也找到思想與行動結合的方式。
◆不馴的異端
以一本憤怒之書引發歐洲大地震,斯賓諾莎與人類思想自由的起源
史蒂芬.納德勒──著 楊理然──譯
◆口袋裡的哲學課
道德可以計算嗎?快樂一定比痛苦好嗎?如果能夠隱形,你還會奉公守法嗎?
牛津大學的10分鐘哲學課,跟著亞里斯多德、尼采、艾西莫夫、薩諾斯等93位思想家,破解135則人生思辨題
喬尼•湯姆森──著 吳煒聲──譯
◆水變成冰是哲學問題?
12位大哲學家╳11次劃時代重要翻轉,一部寫給所有人的自然科學哲學史
哲學新媒體──策畫 孫有蓉──主筆 邱獻儀──文字協力
◆給焦慮世代的哲學處方
跟著塞內卡、西塞羅、叔本華等10位斯多葛思想家,學習面對不確定年代的生命智慧
沃德•法恩斯沃斯──著 李斯毅──譯
◆跟蘇格拉底學思辨
從《對話錄》學習如何質疑、怎樣探究?矯正僵化思維、屏除固有偏見,寫給每個人的理性思考與對話指南
沃德•法恩斯沃斯──著 陳信宏──譯
◆給所有人的世界哲學史
哲學發源不只在希臘?佛陀與斯多葛都談「不期不待不受傷害」?跟著113位哲人掌握縱貫三千年的人類思潮脈動
羅伯特.索羅門、凱瑟琳.希金斯──著 黃煜文──譯
◆衣裳哲學
奠定英美現代人文精神的哲學經典
湯瑪斯•卡萊爾──著 賴盈滿──譯
◆成為大人的第一堂哲學課
用哲學找出你的人生答案
小川仁志──著 談智涵──譯
他是這個時代最好的政治哲學家之一!
──史丹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萊夫.韋納
★與《正義論》羅爾斯齊名 當代政治哲學名家著作首度在台問世★
★美國文理科學院人文及藝術領域院士、法蘭西學院哲學大獎獲獎者、高達美獎得主★
當我們共處於充滿歧見的社會,如何共好、共榮?
政治源於衝突,關鍵不是在其中追求良善,真正該關注的是公權力的正當性。
▍專文導讀摘句(按姓氏筆畫排序)
◎他的自由主義不只是當代基本自由民主價值的釐清,而是經歷過整個現代世界的「煉獄之痛」而誕生。──陳嘉銘(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現實政治的許多爭議都關乎特定議題中某些面向的正當與否,且參與爭論本身即是一種對言語作為一種政治手段的正當性之肯定,也是民主的實踐。──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本書特色
1. 政治哲學的核心大多被認為是社會正義與分配問題。拉莫爾反對此類政治哲學觀點,轉而將重點移到對公權力正當性的討論上。強調如果我們無法在社會議題上形成共識,那麽唯一的解方就是合法化政治權力的行使。
2. 拉莫爾的思想被認為是政治現實主義,其主張意見相左是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現況。他也批評當前政治哲學早已偏離現實,必須重新回到這個分歧的現實上,正當性的討論才會有建設性。
3. 本書作者拉莫爾為當代自由主義名家,曾獲法國科學哲學院大獎、美國藝術與科學院士、高達美獎。因其關於政治自由主義以及道德哲學和哲學史等主題的著作而聞名。與約翰.羅爾斯同為政治自由主義的捍衛者,對道德哲學的發展頗具貢獻。
4. 本書堅守政治哲學為獨立研究領域,著重探討其中的「基於理性的意見分歧」,推出後廣受好評,獲《道德哲學期刊》、《聖母大學哲學評論》等媒體與學界矚目讚譽。
▍專家齊聲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家軒(左轉有書店長)
吳秀瑾(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菜市場政治學共同編輯)
曾國祥(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蕭育和(國科會人社中心博士級研究員)
謝世民(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內容簡介
異溫層之間的口水戰,是維繫民主、彰顯自由?還是撕裂社會共識?
如果沒有國家的介入,人們各自堅持的信念足以撕裂社會。
拉莫爾認為,應當視「分歧」為現狀,重回這個現實,才能有效探問政治哲學的本質。進而回應人們如何在這樣的世界裡和平共處、共創未來。
不論是社運、遊行,還是社群媒體、Podcast,在定期舉行選舉的當今社會,筆戰、口水戰、謠言、陰謀論似乎已是現代政治生活的日常,凝聚共識的那一天簡直遙遙無期。我們該如何在如此紛亂的環境中共處?
面對這問題,政治哲學家拉莫爾首先指出,現今的政治哲學以社會正義為核心,卻忽略了人們根本無法在社會議題上形成共識的事實。有鑑於此,拉莫爾對理性的意見分歧展開分析,不僅挑戰了洛克、康德、彌爾等哲學家的古典自由主義,也回應了由伯納德.威廉斯等人提出的政治現實主義。拉莫爾提出一種全新的政治哲學觀點──以公權力的正當性為中心的政治自由主義,以扣合社會環境中意識形態對立與衝突的現況。
作者從十六世紀的自由主義兩大基本問題談起:如何對政府的權力設立限制?以及,在承認人各有不同觀念的前提下,我們如何在同一套政治體系中共同生活?他認為,政治哲學應與道德哲學區隔開來,並主張政治哲學的核心問題是「公權力的正當性」問題。最終,與社會中不同聲音共存的根本態度是:以對個人的尊重為首要條件,並以寬容為指導原則。拉莫爾不僅為政治哲學提供全新的定義,也以此為基礎闡述自由主義對政治的見解。
▍媒體及專家好評
◎對政治哲學本質優雅而深刻的構想。──路易斯.羅斯,《道德哲學期刊》
◎這是一項令人滿意的成就,將具有持久的益處。──美國政治哲學家、法律學者湯姆.布魯克斯,《聖母大學哲學評論》
◎拉莫爾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好的政治哲學家之一,這本書展示了他的洞察力、全面性和嚴謹。──史丹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萊夫.韋納
◎拉莫爾對我們學科的描繪是原創的,令人信服的,而他所提出的與道德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對比皆很有啟發性。──南加州大學哲學教授喬納森.昆恩
▍精采摘錄
1. 哲學思辨有種慣性,總會自然而然地將思辨的焦點轉移到探究「什麼是哲學」這類反思本質的問題。從柏拉圖的年代以來,這一直是哲學很明顯的特質。柏拉圖認為,如果他想要釐清並建構他自己對知識、美德與幸福等問題的理解,他必須要先能夠掌握蘇格拉底如何叩問人生重要課題的方式,並區隔蘇格拉底與所謂「智辯家」(Sophists)哲學思辨的方法。這種方法即是哲學的自我反思。哲學的自我反思,其初衷並不是出於追求確切的真相。至少從根本上來說,哲學之所以如此強調自我反思,其原因並不是希冀著,當面對這些人生重大問題時,一旦我們充分地反思這些問題對我們心智能力以及指導原則的要求後,我們便能得到適宜的方法,並且一勞永逸地對這些問題提出解答。
2. 人們政治生活的基礎,是由一系列關於什麼促成社會合作的要件、與哪些是需要權威介入,制定規則以強制實踐的原則的辯論所構成。而人們社會中,長期以來出現爭執乃至衝突越趨極端的原因之一,正是對於是非善惡的本質看法不一所導致。這會連帶涉及其他更具體的道德問題,尤其關於甚麼算是更好或更正義的社會。正義的概念所扮演的其中一個角色,在於向人們顯示當一個社會的成員彼此衝突時,我們應當如何裁決糾紛。但正義的概念本身就是一個長期以來備受爭論的課題。更關鍵的是,諸如什麼是正義這種道德概念的爭辯所涉及的,往往不僅只是人們對事情的看法不同而已。這種爭辯所涉及的差異,很可能來自理性的人們(在此意味著人們抱持著善意、並且盡可能周詳地思索事情)對「什麼是好的生活」,有著不同的反思所導致。
3. 我們之所以無法透過訴諸道德真理,來解決道德問題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原因在於,在這類的分歧與爭議裡,起衝突的雙方(或多方)往往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是最合乎理性的。被捲入分歧之中的人們早就已經在試圖透過自己所追隨的道德原則,來解決道德問題。這也是為什麼要處理這樣的現象,我們會需要針對一個政治問題提出回應,而這個問題與道德哲學毫無關聯。問題是這樣的:人們對道德問題所產生的合理回應往往會構成社會紛爭,這意味著我們需要具權威性的解決方式來處理這些紛爭;因為這種解決方式能最廣被接受。有鑑於此,我們需要提出的政治問題是,在什麼情境底下,用來解決這種紛爭而制訂出來的、具備強制性的規則得以被合法地施加在一個社會的成員身上?
▍書系簡介 ithink, I think──
思想決定行動,行動是對生命本身的肯定,
如同沙特說:「在行動中存在著希望。」
了解一種思考方式,如同掌握一件處世工具;
了解不同的哲學概念,提供我們重新審視所處社會的不同角度與準則;
了解一位哲學家的思想與生平,讓我們的生命經驗得到參照;
了解哲學的歷史,即是見證在經歷無數次翻轉與重建之後,人類何以為人類。
世界時時刻刻在變化,思想應是動態的。從隨時能閱讀的輕鬆漫談,到精采的思想展演,我們期許這個書系的書籍,能夠回應此時此地的不同處境。哲學發展始於對世界的好奇,最終也必然回歸到人類對自身及其所處世界的關心。我們將以上述幾個類型為框架,希望大家能找到最適合自己親近哲學的路徑,也找到思想與行動結合的方式。
◆不馴的異端
以一本憤怒之書引發歐洲大地震,斯賓諾莎與人類思想自由的起源
史蒂芬.納德勒──著 楊理然──譯
◆口袋裡的哲學課
道德可以計算嗎?快樂一定比痛苦好嗎?如果能夠隱形,你還會奉公守法嗎?
牛津大學的10分鐘哲學課,跟著亞里斯多德、尼采、艾西莫夫、薩諾斯等93位思想家,破解135則人生思辨題
喬尼•湯姆森──著 吳煒聲──譯
◆水變成冰是哲學問題?
12位大哲學家╳11次劃時代重要翻轉,一部寫給所有人的自然科學哲學史
哲學新媒體──策畫 孫有蓉──主筆 邱獻儀──文字協力
◆給焦慮世代的哲學處方
跟著塞內卡、西塞羅、叔本華等10位斯多葛思想家,學習面對不確定年代的生命智慧
沃德•法恩斯沃斯──著 李斯毅──譯
◆跟蘇格拉底學思辨
從《對話錄》學習如何質疑、怎樣探究?矯正僵化思維、屏除固有偏見,寫給每個人的理性思考與對話指南
沃德•法恩斯沃斯──著 陳信宏──譯
◆給所有人的世界哲學史
哲學發源不只在希臘?佛陀與斯多葛都談「不期不待不受傷害」?跟著113位哲人掌握縱貫三千年的人類思潮脈動
羅伯特.索羅門、凱瑟琳.希金斯──著 黃煜文──譯
◆衣裳哲學
奠定英美現代人文精神的哲學經典
湯瑪斯•卡萊爾──著 賴盈滿──譯
◆成為大人的第一堂哲學課
用哲學找出你的人生答案
小川仁志──著 談智涵──譯
作者簡介
姓名:查爾斯•拉莫爾Charles Larmore
◎與《正義論》羅爾斯齊名的當代自由主義名家
◎美國文理科學院人文及藝術領域院士,法蘭西學院哲學大獎得主、高達美獎得主
一九五○年生。道德哲學、政治哲學領域重要哲學家。在取得耶鲁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後,先後在哥倫比亞大學、芝加哥大學任教。二まま六年加入布朗大學,並為人文學科及哲學的威廉.鄧肯.麥克米倫家族名譽教授。拉莫爾的研究也頗受學界讚賞,不僅是一九七二年的斐陶斐榮譽學會成員,也在二まま五年當選美國文理科學院人文及藝術領域院士,並於二ま二一年獲高達美詮釋哲學學會授予高達美獎。
拉莫爾至今出版了十二本哲學論著,尤以政治自由主義以及倫理學主題的著作聞名。與約翰.羅爾斯同為政治自由主義的捍衛者,對政治哲學的發展頗具貢獻。並以《自我的實踐》(Les Pratiques du Moi)一書榮獲二まま四年的法蘭西學院哲學大獎。他近期著作包括:《道德的自主性》(The Autonomy of Morality)、《自我與自身和他人的關係》(Das Selbst in seinem Verhältnis zu sich und zu anderen)、《道德與形上學》(Morality and Metaphysics)以及《合理的分歧》(De raisonnables désaccords)。
譯者簡介
姓名:陳禹仲
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政治思想專題中心助研究員。喜歡閱讀、旅行與曼徹斯特聯隊。目前的研究主題是疫情政治中的政治情緒。譯作包含:《政治哲學的12堂Podcast》、《時代的先行者》。
相關作者簡介
書籍目錄
想念那位回到歷史的哲學家╱陳嘉銘
讓政治哲學多一點政治,少一點哲學╱葉浩
作者致謝
導論
第一章、 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
第二章、 政治現實主義的真理
第三章、 政治自由主義與正當性
結論
注解
推薦序/導讀/自序
導論
哲學思辨有種慣性,總會自然而然地將思辨的焦點轉移到探究「什麼是哲學」這類反思自我的問題。從柏拉圖的年代以來,這一直是哲學很明顯的特質。柏拉圖認為,如果他想要釐清並建構他自己對知識、美德與幸福等問題的理解,他必須要先能夠區隔蘇格拉底如何叩問人生重要課題的方式,並區隔蘇格拉底與所謂「智辯家」(Sophists)哲學思辨的方法。這種方法即是哲學的自我反思。哲學的自我反思,其初衷並不是出於追求確切的真相。至少從根本上來說,哲學之所以如此強調自我反思,其原因並不是希冀著,當面對這些人生重大問題時,一旦我們充分地反思這些問題對我們心智能力以及指導原則的要求後,我們便能得到適宜的方法,並且一勞永逸地對這些問題提出解答。這種希求很可能是哲學家笛卡兒的渴望,但這不過是一種錯覺而已。哲學之所以著重自我反思,其動機純粹只是一種渴望;而這種渴望正是哲學這項學問與實踐的基礎。
誠如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所說,哲學起於驚奇。哲學的起點,並不是因為我們生活中習以為常的事務,突然被某個特定的問題滋擾後所產生。相對地,哲學起始於一種感受;尤其是當我們察覺,某種我們慣常面對事務(甚至世界)的方式不再如過去一般合理時,我們會開始反思。而這意味著,「哲學性地思考」永遠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從熟悉的事物與位置中退後一步,嘗試著以更廣泛的視角去思索事務。哲學反思的終極目標,是試圖理解一切事物如何能以某種形式相互應和。當然,我們不必去假設這些相互應和的事物之間,不存在矛盾、衝突甚至斷裂。現實世界中的事物並非總是相互呼應的。然而,這種試圖涵蓋一切的想法本身需要一種觀念存在。這聽起來很抽象,但這意味著,這種想法本身,需要一個觀念來解釋,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去理解,我們該怎麼把經驗中分屬不同層面的事務相互連結,以至於能被涵蓋在一起。哲學的宗旨在揭開那些隱匿的假說,並藉此來清晰地掌握我們在這個世界的位置,以及我們思索這個世界時的各種層次。尤其當我們在實踐哲學反思這種與一般的反省相比,略顯激進的反思性行動時更是如此。從這個觀點來說,就算有人提出如尼采一般的結論,認為創造力取決於適度的盲目與遺忘,這種盲目與遺忘本身也會是被包含於哲學所追求的、全面的視角的一環。
人們智識活動中存在各種需要思想的知識領域,除了哲學以外,其他領域(如各種科學)往往受限於各領域的研究範疇。它們研究的內容,往往是在具備特定假說與預期結果的框架下進行。只有在少數例外情境中,當這些領域的專家們開始指出「我們必須哲學地思考某個問題」時,這意味著這些領域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一些基本要素需要被重新檢驗。當然,哲學也常常只關注特定議題,舉例來說,有藝術哲學這樣的領域,也有探討條件與懲處的哲學研究。但總地來說,哲學領域中,依舊存在著一種哲學必須要包含所有事務的期待。而這體現在對於哲學的一般理解中。人們會認為,不同的哲學問題將難以避免地相互關聯,也因此一個人如何處理特定課題,在哲學意義上,與他得到什麼樣的結論是一樣重要的。就試圖想要對現實有著全面性的理解這樣特企圖來說,哲學孤立於所有的知識領域之外。在舉個例子。物理學的知識,就不會有這樣的企圖。物理主義的原則指出,人們必須要透過物理學的知識,才能對世界有著符合物理主義原則的認知,而物理主義本身是一個哲學命題。出於對理解一切事物如何相互關聯的追求,哲學總會必須反思它應該如何設定它的課題,以期能達到它預期的目標,無論這個課題的內容是某個專業領域或是現實作為整體。也因此,哲學的核心關懷在於某些核心概念與原則,而這些概念與原則會進一步形塑我們對它們所組成的專業知識範疇的理解。哪怕哲學會因應不同時代的人們,對世界與自身的信念有別,而產生不同的歷史樣態,但這樣的野心並不會隨之改變。
我之所以如此關注政治哲學的本質,因為我相信如果我們正確地理解政治哲學,我們會發現,它與道德哲學的差異,會遠比許多人所認為的要深刻許多。在一般的理解中(哪怕有些人只是隱然有這樣的認知),政治哲學往往被認為是道德哲學的一支。這是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政治哲學的反思往往在諸如是非對錯與善惡之別等問題的結構下進行,而不論就它們的概念本身或是尤其衍生而成的各種議題,都會構成道德哲學的課題。政治哲學往往奠基於這些道德原則(是非與善惡),因為這些原則被視為是社會的指導原則。在政治哲學看來,這些原則不僅僅規範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是構成了社會整體的要素。政治哲學進而認為,在面對社會現實時,我們應該思索社會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制度來落實這些道德原則。從這個角度看來,政治哲學基本上試圖將某些它認為會構成良好社會的道德真理,用來回應現實世界的需求。這在我們當代有一個具體的例子。自從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出版以來,英語世界的政治哲學基本上致力於開展一個又一個關於社會正義的概念。
這幾年來,有些學者開始不滿將政治哲學是為應用道德哲學的做法。在本書的前兩章裡,我會討論這些人的觀點。但在此,我想先概述我自己拒絕視政治哲學為應用道德哲學的原因。而我的觀點,和這些學者在論述基礎上存在重要差異。
首先必須要理解的是,人們政治生活的基礎,是由一系列關於什麼促成社會合作的要件、與哪些是需要權威介入,制定規則以強制實踐的原則的辯論所構成。而人們社會中,長期以來出現爭執乃至衝突越趨極端的原因之一,正是對於是非善惡的本質看法不一所導致。這會連帶涉及其他更具體的道德問題,尤其關於甚麼算是更好或更正義的社會。正義的概念所扮演的其中一個角色,在於向人們顯示當一個社會的成員彼此衝突時,我們應當如何裁決糾紛。但正義的概念本身就是一個長期以來備受爭論的課題。更關鍵的是,諸如什麼是正義這種道德概念的爭辯所涉及的,往往不僅只是人們對事情的看法不同而已。這種爭辯所涉及的差異,很可能來自理性的人們(在此意味著人們抱持著善意、並且盡可能周詳地思索事情)對「什麼是好的生活」,有著不同的反思所導致。在人們享有言論與思想自由的社會裡,這種差異再常見不過。當對於倫理課題的反思不再抽象且越發關乎具體課題時,我們反思的結果很可能使我們漸行漸遠、一如它可能使我們越發團結。有些時候,這種認知上的衝突發生在個人的層次(我們甚至有可能和自己起衝突)。但有些時候,這種衝突發生在不同的團體之間,而這些團體可能有著各自依循的道德或宗教傳統。而儘管這些傳統自身也存在著內在爭議,但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情況下,這種依循不同道德與宗教傳統的團體之間的歧見,很可能使得社會合作變得極其困難,甚至不可能達成。
而這也是為什麼,嚴格說來,政治哲學不會從屬於道德哲學的原因。如果政治哲學的基本任務,是要確認什麼樣的政治秩序,得以合法地透過施加權威性的規則,來處理社會中的重大衝突,那麼政治哲學就必須要體認到,這必然涉及了理性地反思對於道德本身有哪些要素,所產生的意見分歧。而這將表示,合法性(或正當性)才是政治哲學的核心課題,而非分配正義問題(這在今天常被視為政治哲學的首要關懷)。這是因為合法性必然會牽涉一個問題,即在什麼樣的條件之下,我們得以正當地對社會的成員施加強制性規則。唯有當一個政治體制具備一定程度的合法性的情況下,追問這個政治體制想要確立什麼樣的正義原則才會有意義。儘管有其他學者也拒絕視政治哲學為應用道德哲學的觀點,但他們並沒有提出這麼一個關於合法性的論點,也沒有賦予合法性它應有的重要地位。
基於理性的意見分歧,將會是貫穿本書的現象。它看起來似乎是個自相矛盾的觀念,這不僅是因為在哲學傳統中,人們常常假設,一旦人們適當使用理性,人們將會無以避免地得到一致的結果。另一個讓它產生矛盾感受的原因在於,人們有時會假設,當一個理性的人發現其他相同理性的人,與自己意見相左時,這些理性的人會反思自我進而改變立場、不再堅持己見,如此一來理性的意見分歧似乎就會消散。然而,正如我在本書第三章的嚴謹分析結果所示,這並不是常見的結果。即便在理性的人們之間,意見分歧依舊常見,而這是因為理性思辯的出發點,往往是我們自身看待事物的觀點,而人們所抱持的觀點可能存在不少差異。
在現代以前,人們鮮少預期,我們夠對道德問題存在理性的意見分歧。這並不表示意見分歧在當時並不常見。即便在現代以前,意見分歧也是人們時常經歷的現象。但在當時,人們會認為之所以存在意見分歧,是因為有人有所誤解、或沒有充分的證據得以推導出正確的答案所致。就像我在前幾段提到的,在當時,人們主流的認知是,無論議題為何,一旦適當地使用理性,人們將能消彌分歧得到一致的結論。這是如此主流的觀點,哪怕古代存在諸多形式的懷疑主義論述,也無法對此構成實質挑戰。這是因為這些懷疑主義論述也多預設了理性的關鍵作用。它們多數認為,人們的理性,在決斷什麼是可疑的(也因此人們需要暫緩決斷)、與什麼是有可能為真的(也因此人們只能暫時支持它)時,是有一致作用的。除此之外,在古代受到宗教正統的價值所影響的社會裡,在面對宗教所要求人們遵循的倫理教條時,人們無法自由地交換意見、甚至自己也無法自由地對這些教條進行反思,更遑論任意見交流與反思引領著人們與這些廣被接受的觀點或教條產生衝突。在現代以前,傳統與壓迫遮掩了理性的意見分歧這種現象。
到了近現代歐洲,事情開始有了變化。文藝復興重新發掘了希臘與羅馬思想中那毋庸置疑的多元性(但丁之所以能充滿自信地,稱呼亞里斯多德為「那些智者中的大師」正是因為但丁與他同時代的人們相仿,深感自己對古代哲學的廣袤感到無知)。在那之後,伴隨著宗教改革到來,人們開始日益重視個人良知的地位,也逐漸瓦解了因為宗教所塑造的一體性。隨著教會透過教條規訓人們生活的能力越發薄弱,人們開始發覺自己越來越能利用理性思索,一個理想的基督徒應該有什麼樣的生活規範。與此同時,人們也越發察覺其他人可能形塑與自己截然相反的信念。如蒙田與霍布斯這類具有原創力的思想家(這兩位都沒有明顯的宗教傾向),則開始從更廣泛的視角開始反思這個現象。他們指出,人們對於是非對錯的理性思考,往往會讓帶來分歧。這種分歧不只發生在人與人之間,也可能會是自我的內在衝突。如蒙田所說,「理性唯一的基礎是人們的經驗,而人們生活所經歷的種種則太過多元,使得人們汲取經驗、供給理性思辯的資源充滿多種可能。」蒙田與霍布斯對這個現象的觀察,預測了後續的發展。隨著社會的倫理思維逐漸脫離宗教信仰的框架,人們對於道德問題的理性反思所能引發的理性意見分歧也越發深遠。
儘管對許多人來說,這個現象在我們現代文化裡,可能再普遍不過。但正如我所說,在政治哲學的自我認知中,這個現象依舊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如果它有受到應有的重視,那麼它應該被視為一個明確的信號,標示著政治哲學應當更加獨立於道德哲學的領域之外。人們對於道德問題的分歧,往往是社會衝突的主要原因,而這些衝突甚至可能撕裂社會。十六到十七世紀、被宗教戰爭的戰火所荼毒歐洲,就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宗教戰爭的導火線,是當時的人們對於什麼樣的生活,才稱得上是一個好基督徒該有的生活產生意見分歧所致。在更晚近的時代,這樣的例子也屢見不鮮。發生在十九世紀法國與其他地方的社會革命(法國的社會革命分別發生在1830、1848、1871年),都是被人們關於財產權、以及對於自由與平等的重要性產生分歧所引生的衝突。時至今天,人們依舊能對許多道德原則的問題產生分歧,進而有所衝突。這包含了關於一個國家維繫其自身的認同是什麼意思、關於當國家維繫其自身認同時,其首要之務應該是保護其社會既有的習慣不受到他國文化影響,還是它應該隨著與其他國家接觸越發頻繁(當然是以互益的接觸為前提)而改變其自身傳統?人們對這些問題產生的意見分歧,深深地影響著西方民主國家,也對這些國家的民主體制造成莫大壓力。
我們之所以無法透過訴諸道德真理,來解決道德問題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原因在於,在這類的分歧與爭議裡,起衝突的雙方(或多方)往往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是最合乎理性的。被捲入分歧之中的人們早就已經在試圖透過自己所追隨的道德原則,來解決道德問題。這也是為什麼要處理這樣的現象,我們會需要針對一個政治問題提出回應,而這個問題與道德哲學毫無關聯。問題是這樣的:人們對道德問題所產生的合理回應往往會構成社會紛爭,這意味著我們需要具權威性的解決方式來處理這些紛爭;因為這種解決方式能最廣被接受。有鑑於此,我們需要提出的政治問題是,在什麼情境底下,用來解決這種紛爭而制訂出來的、具備強制性的規則得以被合法地施加在一個社會的成員身上?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會發現,某個被作為解決方案而實施的規則,其實偏袒了被牽涉在分歧之中的某一方。但這並不表示受偏袒的一方所報值的道德關點,被「實踐」在用來解決分歧的規則裡。這些規則之所以具備權威性,並不是因為它們內涵了某個被廣為接受的道德觀點,而是因為這些規則是被某個政治體系所制訂,而且該政治體系在它所處的社會裡具備一定程度的合法性。也就是說,政治問題,而非道德問題,才是必須處理權力及其合法運作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理性分歧的現象並未對政治哲學的自我理解發揮它應有的作用,然而事實上,它對現代自由主義的形成過程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只要想想寬容的理念,在自由主義思想傳統中,一直佔據著重要的位置就能窺知一二。寬容的觀念在近代早期歐洲逐步成形,而這是因為人們開始意識到,人們真誠地反思對於宗教信仰的問題、乃至更廣泛地,關於如何達致人類良善的問題,往往會產生分歧,而且這些分歧往往來自人們對何謂合理地應用理性反思這些問題產生不同的看法所導致。要怎麼安撫對某種信念所抱持的熱誠、並且排遣不同利益之間的衝突,一直以來都是政治治理的重要課題,尤其如果統治者想要確保社會合作的情境,這更是治理的要務。長期以來,人們習於相信唯有當社會的成員,普遍對於生活的終極目標共享近似的看法時,社會才有可能達到這樣的型態。但現在一個更深刻的問題開始逐漸浮現,而這個問題不只動搖了關於社會的多數人能夠普遍共享近似觀點的信念,也動搖了關於什麼是政治治理的基本認知。如果理性的人們之間,存在著對於宗教與倫理事務的意見分歧,而且他們對於這些分歧對社會組成隱含的影響也存在歧見,那麼乍看之下,我們似乎很難想像什麼樣的政治體系能夠合法地治理這些人們。如果政治體系想要宣稱它的治理具備合法性,它就必須對這個問題提出一個合法的解釋。
這正是自由主義源生時所關切的問題。儘管「自由主義」一詞遲至十九世紀初才出現,但這個思想傳統可以溯源到幾個世紀之前。事實上我也許該順帶一提,在本書中,當我使用「自由主義」這個詞彙時,我並不是以現代政治常見的「自由派」這種黨派意識的意義上使用它。我是用它來指涉更為廣泛的政治傾向,這種政治傾向認為,賦予個人自由與平等應該是首要之務。就這個意義上來說,自由主義的思想傳統,其根源之一正是近代早期歐洲的宗教寬容理念。而正如包含布丹、霍布斯、史賓諾莎、與貝爾等思想家的著作所體現的,這種理念往往涉及了,試圖想要探索在根深柢固的宗教與倫理分歧背後,更深層也更為抽象的關懷,例如人性的自利傾向、某些利他的論述、甚至對於一些是非與公明的基本認識。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希望能在這些抽象關懷中,尋找一些足以作為政治原則的基礎的事務,而這些基礎,能讓人們在得以依循這些基礎共享利益的前提下,足以共同生活,哪怕他們的歧見未曾消彌。在早期自由主義思想傳統中,最具影響力的人物無疑是洛克。但自由主義思想並未在洛克的論述臻至完善。試圖在理性的分歧中,尋找足以讓人們共享政治生活的基礎的嘗試,將會延續幾個世紀,也會在這之間發展出許多不同的理論形式。
洛克與康德和彌爾共享了兩個獨特的理論前提(哪怕康德與彌爾的年代比洛克要晚上些許),而這兩種前提構成了我在這本書裡稱之為「古典自由主義」的論述。他們不只認為,人們對於是非善惡的理性分歧,是構成合法性治理是否可能的主要問題。他們還同樣試圖在實質奠基於個人主義的倫理觀上,找出不同種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所謂奠基於個人主義的倫理觀的意思是,視獨立思考、並且個人得以自己決定自己要以什麼樣的準則行事為最高價值的觀點。他們的共同想法是,既然任何關於良善的實質理念、任何宗教乃至文化傳統,唯有在經過被開放的態度與批判性反思後被擁戴才擁有價值,那麼政治合法性就不應該如同過往一般,將這些必然會引發爭議的思維視為基礎。政治治理的合法性,必須要建立在治理是否能在個人主義的倫理觀前為自身辯護,並取得認可。而正如洛克、康德與彌爾會認可的,這種倫理觀所表現的,是那些構成人們最深層自我認知的、可能失敗的、自主的、與略帶實驗精神的,面對自我生命時所展現的態度。因為這將會促使人們擁戴那些,有別於過往仰賴特定宗教或文化傳統對人類良善的理解的政治原則。與此相反,這會促使人們擁戴那些賦予人們得以實踐自身生命追求的,諸如自由、權力、與基本保護的政治原則。正因如此,諸如良知自由、集會自由、機會平等、政治平等、甚至一些社會基本權利的保障等原則,逐漸成為自由思想的特質。自由主義思想傳統有許多論述,都從這些層面延續發展而來。
然而,奠基在個人主義式倫理觀所發展而來的諸多自由主義論述形式,本身也開始成為理性意見分歧的對象。自從浪漫主義的時代,重新呼籲重視傳統、以及對傳統的歸屬感以降,自由主義思想中,那種對於人們應該與承襲自前人的生活方式保持適當且適度懷疑的距離的思維,對許多人來說是過於偏頗的要求。而這是有原因的。並非所有人們的信念都可以被攤在眼前、供人反思後再揀選抉擇。這是因為我們的選擇最終總會取決於我們對於事物是否正確與良善的認知,而這些認知很可能只是我們習以為常的感受。在現實生活裡,批判性的反思不過是一種價值而已,而人們會同時擁有多種價值判斷。在這許多價值之中,賦予批判性反思最高的權威,很可能會使我們對一些共享的風俗習慣、語言與在地的連結、乃至宗教信仰感到盲目。但這些共享的元素,正是形塑了我們在抉擇判斷時,對於是非善惡的基本認識的根源。在過去的兩個世紀裡,這類對批判性反思的顧慮,構成了對自由主義思想中、個人主義式倫理觀的核心批評。批評者認為,這樣的倫理觀消解了社會的連結,也惡化了我們的道德思維。個人主義的倫理觀本身,畢竟不是一種界定人類良善為何的思維。它只是一種,宣稱可以主導人們如何接受特定道德思維的思想傾向。儘管如此,它與其他道德思維相仿,都能夠輕易成為人們出於善意地運用理性、盡己所能反思何謂良好生活時所產生的,理性分歧導致的爭端與衝突的對象。
為了因應這樣的情境,自由主義思想發展出兩個不同的走向。其中一支繼續主張,人們的生活應該為係於個人主義倫理觀的立場。但相比於早期的自由主義,這一支更加明確地強調,自由主義的基礎原則應該全然建立在一種特定對人類繁盛的全面性認知之上(哪怕這種認知本身也頗有爭議性)。支持這種自由主義的人們稱之為「完美主義式自由主義」。與之相反的是慣常被稱之為「政治自由主義」的論述,而這也是我個人所偏好的分支。政治自由主義更重視個人價值之間所存在的理性分歧,尤其是這樣的衝突如何恆更於人類社會裡。它試圖為人類的政治社群尋找一個,足以獨立於個人價值、宗教信仰與道德信念之外的立足點。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政治自由主義認為,主導自由主義思想的核心關懷,有著比個人價值與信仰更為深刻的來源。就我看來,這種核心關懷所在意的,並不是人們該如何過上各自屬意的生活,而是人們應當如何對待彼此。換句話說,對政治自由主義者來說,自由主義的核心關懷著重一種特殊的、對於人類應當重視彼此的理念,而這樣的理念與使用強制力、甚至被強制力威脅息息相關。政治自由主義所構成的,關於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可以被簡述如下:基於每一個政治社群的基礎原則都能被強制執行的前提,政治社會的基礎原則必須要是讓身處在社會中(也因此受這些原則約束)的人們,即便從各自的觀點出來,也能擁有擁戴這些原則的理由。而這個概念訴諸於一種信念(哪怕並非所有政治原則都存在這樣的信念),即政治社群應該奠基於,那些能夠所有公民皆能理性一致接受的原則之上。
在本書的第三章裡,我會更深入探討這個奠基於重視我們應當如何對待他人的觀點。在此我將不再深究。但顯而易見地,有一點必須說明。這個想法顯然具備明確的道德特質。也就是說,政治自由主義對合法性的理解,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這有可能會讓人認為,政治自由主義的觀點,與我先前提到的,必須拒絕視政治哲學為應用道德哲學的觀點自相矛盾。然而,正如我在本書前兩章將指出的,任何政治合法性的概念與論述,都必然存在某些道德基礎。這是因為政治合法性的目標,在於確立合法的情境,使得政治治理的體系得以合法且合理地,對其所治理的對象使用權力。正因如此,問題並不在於合法性是否具備道德基礎。真正的問題在於,區分合法性的道德基礎是來自更廣的宗教或倫理觀中,對於人類良善與正義社會的理解?還是只嚴謹地關心政治治理能如何合理行使強制性權力?後者的問題基本上是政治問題。這個問題並不存在於道德哲學裡,因為道德哲學所關心的,是是非善惡的本質、以及人們應當如何正確地理解它們,並且以它們為準則行事。道德哲學關心的課題,並不是理性的人們對這些事物的分歧,以及從這些分歧衍生而來的社會衝突。正因如此,視解決理性分歧以及其所導致的社會衝突為核心課題,並視解決這個問題作為其他所有政治哲學思辨的基礎的政治哲學,無論在任何意義上都無法被稱之為應用道德哲學。自由主義—尤其當它以政治自由主義的型態存在時—就是在這樣的問題意識下展開思辨。而這是因為它理解到,一旦沒有國家的權威介入,人們各自的道德信念足以促使社會分裂。
誠然,這些說法再再顯示,自由主義思想家一直希望能找到,足以讓人們達成共識的政治原則。但如果因此就認為,自由主義對社會的觀點,建立在人們對道德有所共識上,那會是天大的錯誤。這會讓人無法正確理解自由主義的核心問題意識,即共識不是基礎、而是理想上希望能企及的,對於問題的解答。這也會讓人誤解自由主義對共識本質的理解。自由主義者之所以如此追尋共識的基礎,正是因為他們非常清楚地知道,人們長期存在著對於宗教與倫理問題的分歧,而這些分歧將會衍生廣泛且時而破壞性十足的社會中途。自由主義所要追尋的,讓人的得以達成共識的基礎原則,並不是那些人們也許已經共享的原則。相反地,自由主義所追尋的,是那些它認為會讓人們有理由去接受(但還未接受)的原則。古典自由主義者明白,社會中許多成員並未與生俱來就具備能擁戴個人主義倫理觀的生活方式。而正如我將在本書稍後,闡釋政治自由主義時將會表明的,這同樣適用於政治自由主義之於重視對待他人的原則。無庸置疑地,自由主義者往往有一種樂觀的態度,認為那些未曾接觸(乃至接受)自由主義政治秩序的基礎的人們,會從他們自身的觀點出發,發現並且有理由接受自由主義的政治原則。以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性思想家來說,這樣的樂觀傾向自是明顯不過。但與他們相反地,我將在本書第二章與第三章說明另一個觀點。我將指出,任何關於政治合法性的論述與概念都具備排他性,哪怕這些論述再怎麼試圖包容多元。而這種排他性無可必免地會排除那些奠基在道德與宗教信仰的價值,而這些價值正構成了人們自身的觀點。這表示,合法性的排他性本身也促成了,人們從自己的觀點出發,發展出拒斥接受合法性論述的理由。
正因如此,人們對於是非善惡的理性分歧(無論歧見的深淺與寬限),會一直是自由主義思想關懷的核心。我全然同意埃德蒙.福塞特的觀點,而在他看來,自由主義思想傳統的歷史,是四個核心觀念的發展過程:「承認社會無可避免地存在著物質與倫理衝突、對權力的不信任、對人類進步的信念、以及無論他人的身份也無論他們的想法,總是重視且尊重他人;儘管我也必須成人,我對第三點越發感到懷疑。與此同時,我對於認為自由主義思想,具備實質且不變本質的看法,也有所警戒。正如所有思想傳統一般,隨著時過境遷,自由主義發展出許多不同樣貌,也有過不少深刻的轉變。其中一個重要,但我卻還沒提到的轉變,是自由主義對民主的緩慢地接受過程。另一個重要轉變(而我已經提到的),則是政治自由主義對古典自由主義的批判。
正如我所指出的,政治哲學對於自身的理解,並為納入人們對倫理問題存在著理性分歧的傾象。如前所述,政治哲學太常習於將政治哲學思辨的起點,設定為探究什麼樣的道德原則,應當被應用來作為社會運作的基礎。古典自由主義對個人主義式倫理觀的依賴,就是一個例子。另一個例子是,在今天,政治哲學有幾乎要成為社會正義理論同義詞的危機。這種以倫理為核心的作法,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那即是政治哲學必須處理的關於社會衝突的課題,可能源自人們彼此對於什麼是最好的構成社會的方式的道德歧見,而在這些道德歧見裡,任一方都可以從自身的立場出發,宣稱它有良好的理由支持它所支持的觀點。在很大程度上,道德觀點無法為社會紛爭提供解答;它才是問題的跟元。這意味著最基本的政治問題,也是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必須是去思考在什麼樣的情境下,用來解決紛爭、具有權威與強制性的規則能被合法地確立。合法性問題才應該是政治哲學的首要課題,而正義只是一個衍生課題而已。
這讓我看起來似乎是在說,只有自由主義(尤其是更嚴謹的政治自由主義)是唯一一個和政治哲學的本質相應和的政治概念。但絕非如此。誠然,自由主義思想的一大特徵在於,它視人們的理性分歧為人類多元良善本性的的一個面向。但構成自由主義的根本原則之一,正是對這個問題的一種,本質上奠基於道德的回應。自由主義基本上認可了人們因循自身理性,追求自己最好的生活的價值(無論這樣的價值是否是個人主義式的),哪怕如此認可的代價是影響深遠的理性意見分歧。這是因為自由主義的基本政治原則,就在於使得互相尊重的公民,能夠在歧見存在的前提下,依舊有同樣的理由來擁戴自由主義的政治原則。但除了自由主義之外,我們可能可以有仰賴不同道德前提的,針對理性分歧難題的解決方案。舉例來說,有的人可能會說,既然理性的人們對於是非善惡的本質,有著如此難以化消的歧見,那麼這表示人類已然深陷墮落的處境。正因如此,政治治理不應該奠基於個人的理性,而應該依循著上帝的意志。我想說的是,與其他思想傳統相比,自由主義思潮之所以突出,是因為它明確體悟了人類基本的政治問題,根生於人們對是非善惡的理性分歧。但這不足以宣稱,自由主義針對這個政治問題所提出的解方,超脫於這些分歧。
如果自由主義比過往的思潮還要更清楚地認識政治哲學真正的課題,那是因為自由主義本身,屬於一個充滿歷史自覺的反思文化。這讓自由主義能夠更清晰地見到政治社會所面對的根本問題。正如我在第三章將指出的,自由主義思潮有著「後來者」的特質。它汲取了早先思潮的失敗教訓,而這些思潮試圖以特定的、對於什麼是好的生活的道德理解為核心,進而統籌政治生活。但讓自由主義具備能以如此清晰辨明問題的,並不是自由主義對合法性的重視。它對合法性的著重,源乎它重視並尊重他人的原則。而正如我先前提及的,有些人可能從不同的觀點出發,會有理由拒斥這個原則。自由主義對於理性分歧的著重,所帶來的深刻見解並不在於它用此來未自由主義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辯護。恰恰相反,它之所以清晰深刻,原因就在於它指出,重視人們存在著理性分歧,也意味著它認可了理性的人可以對自由主義的合法性產生分歧。正如本書想要指出的,如果我們對政治哲學的本質有著恰當的理解,那麼我們會發現,自由主義思想的核心關懷,確實與政治哲學的本質有著密切關聯。自由主義在指出個別道德信念(無論在其擁戴者眼中,這些信念有多麽合理),可以輕易導致深刻的社會衝突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這種導致社會衝突的傾向,除了指出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勢必是兩種不同的哲學反思之外,也超出任一形式的、對政治社會的理解所能負荷。
在本書的最終章裡,我將會再一次討論政治哲學的本質,尤其會聚焦在現代的自由主義。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要清楚說明,本書所提倡的政治合法性的原則究竟是什麼,並解釋為什麼這樣的原則最適用於到目前為止的現代世界,哪怕有人從自己的觀點出發,會對此表示不同意。
文章試閱
第一章 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
本書原文標題所指出的問題:「什麼是政治哲學?」這個問題所受到的關注,遠低於它應有的熱度。人們常常以一系列的經典名著(從亞里斯多德的《論政治》,到霍布斯的《利維坦》,再到羅爾斯的《正義論》)為基準,加上常見的哲學議題清單(國家干涉的合理界線是什麼、政治服從的基礎為何、公民美德以及社會正義的本質等等),來定義政治哲學這個領域。但正是這清單中的最後一個議題──社會正義,凸顯為什麼在今天,討論什麼是政治哲學有其迫切的必要。因為「正義」這個議題,同時也屬於道德哲學的範疇。所以當我們談論這個議題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區分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呢?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相仿,其宗旨都是在探討人們該如何於社會中共存。但它們的差異究竟是什麼?假使我們以「正義」這個已經太過司空見慣,以致於幾乎無法有效幫助我們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的議題為例。如果「正義」的基本定義是給予每個人他╱她分所應得的,那麼一名道德哲學家對這個基本定義的後續闡述,這會和從政治哲學觀點出發構築的論點,有什麼不同呢?
本書要反思這些問題,並不單純是出於滿足學者對智識追求的潔癖(例如問題與範疇必須清楚定義而後分化)。我並不認為哲學的諸多分支之間必須要有明確區隔,才能避免它們對同樣議題的各抒關懷與影響會干涉彼此。其實這些分支之所以成形,往往是因為哲學必須要回應不同的難題所致。如果各個分支之間的分野是恰當的,這會突顯不同哲學取徑在涉入不同難題時的深度,也會顯示不同取徑會如何從本質上相異的視角,切入分析看似相仿的議題。如果我們要以可能略顯空洞的方式,來界定政治哲學這個領域,那麼政治哲學可以說是一門系統性地反思政治生活的本質與目的的哲學。帶著這種界定回頭看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的關係,則兩者之間的差異,取決於政治哲學家在思索政治生活的本質與目的為何時,是否同時認為這也是一個關乎道德的問題。廣而言之,在政治哲學的傳統中,對於政治生活是否也是道德問題,存在著兩種相互競逐的看法。
一、兩種競逐觀點
第一種看法無疑也是當前主流的理解。根據這個觀點,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並不存在任何根本差異。道德哲學是更為廣袤的領域,探討的是「何為良善」與「何謂正確」的根本問題,以及這些根本問題在人類多變的生活中的各式樣貌。政治哲學則是構成這個領域的一環。它的責任是去探究哪一類的道德原則,應當作為人類整體社會結構的指引原則,非僅限於探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從這種觀點出發,社會正義必然會是政治哲學的首要關懷之一。而正義作為道德理念,則又是抽離於政治現實的利害關係之外。這表示政治哲學的目的,是去指明人作為社會的一分子,對彼此「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權利與責任。唯有當哲學家確立了這個理想上應該如何的基礎,政治哲學才能進一步探討現實社會中人們的信仰、言行的動機、與社會的形態。在那之後,理想必須要自我調適以符合現實。尤其考量到現實中,不管從經驗或是道德出發,透過法律的強制力來落實某種理念,其成果都是有限的。但即便如此,也不會改變政治哲學的起點,也不會改變政治哲學該如何判斷它對現實的讓步是否合理。而那個起點,即是對於一個良好社會的道德理念。換句話說,根據第一種看法,政治哲學不過就是一種底層的應用道德哲學。
與之相反的觀點則認為,政治哲學應該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學術領域,其問題意識並非自探求道德的真理出發,而是定義政治場域的問題,即權力的使用與對權威的需求。這種觀點認為,人與人之間總會存在意見分歧,而這些歧見往往來自人們對物質利益、對名譽與地位的渴求,乃至對是非善惡的基本認知有別,正因如此,唯有透過建立一套由強制力支撐、具備權威性的規則來約束所有人,才可能促使社會成功運轉。人類作為道德存有,會摸索出自己應該有什麼樣的言行舉止才符合自己的道德標準,也會依此評判他人是否也如此行動,並在自己的言行背離標準時感到歉疚或慚愧。然而,作為政治存有,我們必須決定什麼樣的行為必須受到約束(換句話說,什麼樣的行為,必須要透過強制力的威脅,來要求達成或被禁止達成),以及人與人之間有哪些意見分歧(尤其是與辨別是非有關的道德分歧),需要透過強制的方式來消解。因此,我們所應該關注的,不應該是事物在理想上應當如何,而是事物可以如何被合法地安排;尤其考量到一起生活的人們,對於什麼算是事物的理想安排,往往可能有著相當兩極的看法。誠然,以這種方式來理解政治哲學,會使得政治哲學具有明確的規範目標,即確立足以建構社會的基本原則。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政治哲學的第一步在於提問:什麼樣的原則(包含正義的原則)應當具備由法律強制實施的特質?儘管這些原則的確立,有可能出自純粹的道德理由,但是在這個脈絡下,道德理由並不是構成它們正當性的原因。對政治哲學來說,它們之所以具備合法性與正當性,取決於它們是否能有效地處理屬於政治場域的特殊問題,而這包含了衝突、歧見、權力與權威。
我在一開始提出一個,乍看之下似乎有些空洞的、對政治哲學的定義:政治哲學是對政治生活的本質與目的的系統性反思。然而這個定義,也許沒有它乍看的貧瘠。前兩段提到的,兩種關於政治哲學的競逐觀點之間的差異,似乎只在於關注焦點的差別。政治哲學究竟應該先關注政治社群在理想上所應追求的目標?還是它應該先從政治社群的本質著手,而這表示,它必須面對利益衝突、意見分歧、以及一旦沒有法律制度與國家權力介入,人們很難彼此共存的現實?根據人們對政治哲學優先關注的理解不同,政治哲學會成為截然不同的領域。它或則成為道德哲學的一個次領域,關注於一個理想的良善社會應該有什麼樣貌,或則依據自身的原則、有著獨立於道德哲學之外的發展,而這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它意識到道德理想本身會造成政治分裂。我想再一次重申,這兩者的差別,並不意味著第二種取徑的政治哲學更關注政治生活的常態特徵,就使得它比第一種要來得欠缺規範意涵。第二種取徑認識到,歧見與衝突構成了政治哲學必須要面對的問題,尤其如果政治哲學想提出社群生活應當如何構成。然而,它所必須仰賴的原則,基本上也都具備政治特質,定義著如何正當使用強制力。
這兩種觀點的對立並不新奇。有時候,哲學家們會實質上支持其中一方,並反對另一種觀點。但這些表態的學者們,卻鮮少透過明確論證與分析來說明,他們所排斥的觀點存在什麼樣的問題。晚近的兩位學者為例外,他們分別是傑拉德.柯恩(G. A. Cohen)與伯納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他們在這場關於政治哲學本質的辯論裡,各自擁戴了其中一種觀點,並且詳盡闡述他們自身的立場(遺憾的是,他們從未提及彼此)。柯恩在解釋他對政治哲學的看法時,曾經宣稱,「只專注在那些可以被強制實行的事物,並無法幫助我們理解正義的本質」,而這是因為「正義超脫了這個世界的真實樣貌」。1與之相反地,威廉斯認為:「政治哲學不只是應用道德哲學,然而這卻是我們的文化習以為常地,對政治哲學的看法……政治哲學必須要使用專屬於政治場域的概念,例如權力,以及與這個概念息息相關的規範特質,正當化的過程。」2
當我在這一章及下一章探討政治哲學的本質時,我會特別關注這兩位哲學家。這是因為他們分別提出了這兩種對政治哲學理解的核心課題,而威廉斯以一種對他有利的說法,分別將這兩種理解稱之為「道德主義」(moralism)與「現實主義」(realism)。威廉斯是最具體指出現實主義觀點的立場為何的理論家,即便如我下一章將指出的,現今有許多學者也倡議著「現實主義」的論述,藉以批評政治哲學(尤其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太過偏離政治現實,而他們認為,政治現實是衝突的恆常存在與權威的必要性(這個觀點也是我在這本書論及「政治現實主義」時的核心關懷,不僅只是我認為政治哲學應該追求不那麼理想、可付諸實踐的理念)。相仿地,即便存在著許多「道德主義式」(或中性一點說,「倫理核心」)的政治哲學論述,柯恩所提倡的政治哲學基本原則不應該建立在其所能訴諸強制性的事物這個觀點,本身極具價值。儘管柯恩的論點主要是用來批評羅爾斯的正義論,但柯恩的理論有更豐富的意涵。它指出了那些、如果本書想要秉持其現實主義關懷的立場,必須要揚棄的思路。
就像我在導論中指出的,我個人更傾向於第二種「現實主義式」的觀點。這觀點宣稱,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應該被視為兩種截然不同的領域。但與此同時,我也認為這種更加「政治化」的對政治哲學的理解,應該要加倍謹慎地闡述;至少應該比人們習慣的方式來理解。舉一個關鍵的例子來說,包含柯恩與威廉斯在內的許多哲學家都認為,這兩種觀點是相互對立且格格不入的。他們認為,政治哲學將無可避免地,只能在這兩種觀點中擇一。而我認為這是種誤解。政治哲學的首務,當然是要聚焦於那些特別屬於政治生活的難題,而這包含了人們對於道德的意見分歧。也因為如此,政治哲學必須要從道德哲學中,取得一定的自主性。然而,政治哲學本身並無法在不參照特定道德原則,來決定什麼是適當使用權力以解決道德分歧的範疇;同樣地,政治哲學也無法不以特定道德原則為依歸,來證成行使權力的正當性。換句話說,政治哲學所享有的、獨立於道德哲學以外的自主性,是有限的。
在這一章裡,我會陳述這兩種競逐觀點的根本差異,同時藉由我自己的論點,解釋為什麼我認為現實主義式的觀點更接近真相。然而,我的主要目標依舊是批判性的。我想要指出,為什麼視政治哲學為應用道德哲學是錯誤的。政治哲學不應該始於描繪一個理想社會應當如何構成,再進而著重這樣的理想該如何被實踐在現實的政治場域裡。政治哲學的正確起點,應該是正視這些現實的政治場域所具備的根本問題,以及應對這些問題所需要的解決方案。雖然這麼說意味著,在這一章裡,我難免會在一定程度上提及有別於視政治哲學為應用道德哲學的、「現實主義式」的觀點,但我會在下一章裡更全面地討論這個課題。在下一章中,我會指出現實主義式的觀點,應該如何更好地,被有別於人們習以為常的方式來闡述,並仔細說明,為什麼我認為這才是人們應該理解政治哲學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