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性公民權:「知情同意中,曖昧不明的性界線到底是誰界定的?」哥大里程碑研究,剖析性侵害與權力、階級、空間交錯的社會性因素
原文書名:Sexual Citizens : A Landmark Study of Sex, Power, and Assault on Campus
產品代碼:
9786263106765系列名稱:
不分類系列編號:
RV1259定價:
499元作者:
珍妮佛.赫希Jennifer S. Hirsch 、沙姆斯.康Shamus Khan譯者:
梁永安頁數:
448頁開數:
14.8x21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250106出版日:
20250106出版社:
麥田(城邦)CIP:
527.59市場分類:
人文社會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法律.社會.政治-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意謂著尊重和保護每一個人
對自己身體和性生活的自決權以及平等待遇的權利。
這是一種基本人權,也是社會責任。
◆◇ ———————— ◇◆
為什麼有些人將「沒說不」詮釋為「同意」?
為什麼有些人把對享有他人身體的權利視為天經地義,以及
有些人覺得他們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
又是什麼樣的社會造就了不把別人的基本性公民權當一回事的人?
➠如果我們知道人們正在飲用受污染的水,一種解決方案是嘗試教育每個人如何安全地使用水。另一種方法是溯源而上,除去水中的毒素,從而減少逐個改變個人行為的需要。實際上,本書要問的問題就是:「能對治性侵害的『淨水法』是什麼樣的?」
☆☆《科學》(Science)、《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星級好評、《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書單》(Booklist)等各大媒體特選推薦☆☆
王 婕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圖書館主任及高中數學科教師
王玥好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成令方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
苗博雅 臺北市議員
陳宜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游美惠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
黃 捷 立法委員
劉姿吟 國立臺南女中教師
歐陽格格 國立家齊高中教師
蔡麗玲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聯合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列)
性侵害(sexual assault)一詞所涵蓋的範圍,
從任何不受歡迎的、未經同意的性接觸,到性暴力皆包括在內。
對校園性侵害的恐懼已成為大學經驗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研究表明,到畢業時,多達三分之一的女性和近六分之一的男性遭遇過性侵害。但為什麼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如此常見?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來預防?藉助迄今為止最全面的校園性侵害研究──在哥倫比亞大學進行的「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調查——珍妮佛.赫希和沙姆斯.康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框架,強調性侵害的社會根源,跳出當前專注於同意、把校園視為「獵場」的掠食者,以及危險的勾搭文化等議題的辯論。
《性公民權》藉助於對不同種族、性別、性取向和社經背景的學生多年的訪談和觀察。赫希和康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研究揭示了讓性侵害屢見不鮮的社會生態系統,解釋了物理空間、酒精、同儕群體和文化規範如何影響年輕人對性和性侵害的經驗和詮釋。透過「性計畫」、「性公民權」和「性地理」等強而有力的概念,兩位作者提供了一套新語言以理解年輕人的性關係是受哪些力量所影響。具有同理心、洞察力且涵蓋廣泛,《性公民權》改變我們對性侵害的理解,呈現出一幅對治這個問題的路線圖。
儘管性公民權這個詞在台灣,還不像性別平等、性教育或同性婚姻等詞語那樣被大眾廣泛使用或認知,但這背後的理念正在全球許多國家中被接受和落實。這是一個重要的進步,是對多元性別與性取向尊重的體現,同時也是人權進一步實現的表現。
本書特色
1. 研究方法採取深入民族誌式參與
包括一百五十多次訪談,每次訪談為時約兩小時,旨在讓年輕人談論他們的生活和性行為是如何融入其生活中;超過六百個小時的參與式觀察(團隊成員在宿舍房間、兄弟會和姊妹會會所、酒吧、禮拜場所、咖啡廳等地與學生相處);對一千六百多名大學部學生進行大規模調查,了解他們的過去經歷、人際關係和性行為及性侵害經驗;對近五百名學生進行為期六十天的調查,每天詢問近五百名學生他們在過去二十四小時的壓力、睡眠、社交、性行為、性侵害和物質使用(酒精、非法藥物及不在醫生監督下使用的合法藥物)狀況。
研究聚焦在性侵害的社會根源,審視導致性侵害的社會驅動因素,以期開發新方法,使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變得不再那麼普遍。
2. 透過三個重要的概念來理解,為什麼性侵害是我們社會的組織方式的可預測後果
=性計畫(Sexual Project)包含著一個人尋求一特定性互動或性經驗的原因。
許多年輕人在性焦慮的驅使下,將念大學視為獲得性經驗的時期。目的可能包括追求生理快感,或為了提高在群體中的位置或所屬的團體的地位有時是為了獲得某種特定的體驗,甚至是發展和維持一段感情……年輕人必須透過反覆摸索來建立自己的性計畫,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人花太多時間與他們談論性計畫的可能樣子:性可能是他們生活中一個重要且快樂部分,他們應該思考自己想從性中得到什麼,以及如何得體地與別人一起實現這些欲望。
=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表示承認自己具有性自決權,更重要的是承認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
性公民權並不是有些人與生俱來而有些人生來就沒有,也不應該根據性認同分配權利和福利。討論這個概念時,亦關注為什麼「有些人覺得自己對別人的身體有著天經地義的權利,以及有些人覺得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抑或認為自己沒有權利拒絕別人。」
除了最進步的美國性教育之外,所有性教育都一貫否定年輕人的性公民權。缺乏性素養反映了對年輕人性公民權的否定,隨之而來的羞恥和沉默氣氛促成了很多人被迫默許,遂成了性侵害社會脈絡的一部分。
=性地理(Sexual Geographies)包括人們移動的空間環境,以及可以控制進入這些空間的途徑的同儕網絡。
空間也是制度化權力的核心面向,校園內外皆是如此,而權力是理解性侵害的核心。有些人確實謹守積極同意的原則,但很多其他人透過各種社交線索來理解對方是同意還是不同意。他們經常假定,別人願意與他們獨處一室就表示同意──在黑暗的地下室、宿舍房間、派對和酒吧裡──把空間當作判斷同意的捷徑……
各界讚譽
◎《性公民權》來的正是時候,特別是在2022年通過的《跟騷法》和2024年開始實施的性平三法修訂版之後。這本書強力的田野資料,正如探照燈一般,穿透性自主和性暴力黑暗幽微交織的權力關係,讓我們看清在父權文化和政經不平等關係中所營造出來的迷霧。雖然以美國校園性侵害為討論題材,但對台灣的校園甚至職場的性侵害會有很多啟發。──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
◎《性公民權》從社會學觀點揭示校園性侵害的交織性成因,並從公衛角度提出實用的預防策略,有效幫助我們理解校園性互動的生態。推薦所有關注校園安全的師生、家長及政策制定者共同閱讀。──黃捷(立法委員)
◎出現得適時,可靠和具有革命性。
──丹尼斯.福滕伯里(J. Dennis Fortenberry),印第安納大學醫學院青少年醫學教授
◎珍妮佛.赫希和沙姆斯.康的仔細分析幫助我們跳出個人動機和選擇,有助我們理解校園性互動(兼含徵得同意和未徵得同意的性互動)的生態。既是即將上大學的年輕人所必讀,也是家長和大學管理層所必讀。
──史蒂芬妮.孔茨 (Stephanie Coontz),著有《莫名的激動》(A Strange Stirring: The Feminine Mystique and American Women at the Dawn of the 1960s)
◎一個全面、傑出和開創性的研究。
──路易斯.蘭菲爾(Louise Lamphere),新墨西哥大學人類學傑出教授
◎對校園性侵害一個適時和全面的重新評估。赫希和康為當今最緊迫的其中一個問題帶來了豐富的數據和敏銳的洞察力。這是一部典範著作,對互相重疊的不平等現象有著敏感嗅覺,代表了社會科學的未來。《性公民權》讓我們變得可能制定以誠實和同理心來處理學生生活中的複雜現實的政策。
──阿隆德拉.納爾遜(Alondra Nelson),社會科學研究委員會主席
◎這本非凡的書將校園性侵害放入脈絡中。它教導我們,任何性接觸除了受參與其中的人所影響,還受參與者的生平和先前教育所影響,受經濟不平等所影響,受他們居住其中的物理地理和社會地理所影響。我們所有有責任創造健康校園空間的人都需要閱讀這本書。
──桑德羅.加萊亞(Sandro Galea),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暨教授
◎赫希和康的生態學方法充滿人性和敏銳的社會學洞察力,超越了引發校園性侵害爭論的對抗模式。它為思考和應對大學校園性侵害這一緊迫問題開闢了新的途徑。《性公民權》將是家長、年輕人、醫療專業人員和教育工作者的必備讀物。
──珍妮佛.科爾(Jennifer Cole),芝加哥大學比較人類發展系教授暨系主任
◎《性公民權》用仔細的研究就校園性侵害和和防治的問題展開新的談話。這本書是以年輕人的切身經驗和聲音為根據。兩位作者幫助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和防治者思考如何為年輕成年人建立健康的親密關係,以及如何為大專院校創造可減少性暴力發生率的脈絡。
──維多利亞.班亞德(Victoria Banyard),羅格斯大學社會工作學院教授,婦女與兒童暴力研究中心副主任
◎赫希和康研究校園性侵害的系統性公共衛生方法不僅敦促採取同理心行動,還勾勒出解決這一公共問題的可能解決方案。它對當今的全國性談話做出了適時和有說服力的貢獻。是必讀之作!
──克萊爾.斯特克(Claire E. Sterk),埃默里大學校長暨公共衛生教授
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意謂著尊重和保護每一個人
對自己身體和性生活的自決權以及平等待遇的權利。
這是一種基本人權,也是社會責任。
◆◇ ———————— ◇◆
為什麼有些人將「沒說不」詮釋為「同意」?
為什麼有些人把對享有他人身體的權利視為天經地義,以及
有些人覺得他們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
又是什麼樣的社會造就了不把別人的基本性公民權當一回事的人?
➠如果我們知道人們正在飲用受污染的水,一種解決方案是嘗試教育每個人如何安全地使用水。另一種方法是溯源而上,除去水中的毒素,從而減少逐個改變個人行為的需要。實際上,本書要問的問題就是:「能對治性侵害的『淨水法』是什麼樣的?」
☆☆《科學》(Science)、《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星級好評、《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書單》(Booklist)等各大媒體特選推薦☆☆
王 婕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圖書館主任及高中數學科教師
王玥好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成令方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
苗博雅 臺北市議員
陳宜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游美惠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
黃 捷 立法委員
劉姿吟 國立臺南女中教師
歐陽格格 國立家齊高中教師
蔡麗玲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聯合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列)
性侵害(sexual assault)一詞所涵蓋的範圍,
從任何不受歡迎的、未經同意的性接觸,到性暴力皆包括在內。
對校園性侵害的恐懼已成為大學經驗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研究表明,到畢業時,多達三分之一的女性和近六分之一的男性遭遇過性侵害。但為什麼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如此常見?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來預防?藉助迄今為止最全面的校園性侵害研究──在哥倫比亞大學進行的「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調查——珍妮佛.赫希和沙姆斯.康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框架,強調性侵害的社會根源,跳出當前專注於同意、把校園視為「獵場」的掠食者,以及危險的勾搭文化等議題的辯論。
《性公民權》藉助於對不同種族、性別、性取向和社經背景的學生多年的訪談和觀察。赫希和康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研究揭示了讓性侵害屢見不鮮的社會生態系統,解釋了物理空間、酒精、同儕群體和文化規範如何影響年輕人對性和性侵害的經驗和詮釋。透過「性計畫」、「性公民權」和「性地理」等強而有力的概念,兩位作者提供了一套新語言以理解年輕人的性關係是受哪些力量所影響。具有同理心、洞察力且涵蓋廣泛,《性公民權》改變我們對性侵害的理解,呈現出一幅對治這個問題的路線圖。
儘管性公民權這個詞在台灣,還不像性別平等、性教育或同性婚姻等詞語那樣被大眾廣泛使用或認知,但這背後的理念正在全球許多國家中被接受和落實。這是一個重要的進步,是對多元性別與性取向尊重的體現,同時也是人權進一步實現的表現。
本書特色
1. 研究方法採取深入民族誌式參與
包括一百五十多次訪談,每次訪談為時約兩小時,旨在讓年輕人談論他們的生活和性行為是如何融入其生活中;超過六百個小時的參與式觀察(團隊成員在宿舍房間、兄弟會和姊妹會會所、酒吧、禮拜場所、咖啡廳等地與學生相處);對一千六百多名大學部學生進行大規模調查,了解他們的過去經歷、人際關係和性行為及性侵害經驗;對近五百名學生進行為期六十天的調查,每天詢問近五百名學生他們在過去二十四小時的壓力、睡眠、社交、性行為、性侵害和物質使用(酒精、非法藥物及不在醫生監督下使用的合法藥物)狀況。
研究聚焦在性侵害的社會根源,審視導致性侵害的社會驅動因素,以期開發新方法,使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變得不再那麼普遍。
2. 透過三個重要的概念來理解,為什麼性侵害是我們社會的組織方式的可預測後果
=性計畫(Sexual Project)包含著一個人尋求一特定性互動或性經驗的原因。
許多年輕人在性焦慮的驅使下,將念大學視為獲得性經驗的時期。目的可能包括追求生理快感,或為了提高在群體中的位置或所屬的團體的地位有時是為了獲得某種特定的體驗,甚至是發展和維持一段感情……年輕人必須透過反覆摸索來建立自己的性計畫,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人花太多時間與他們談論性計畫的可能樣子:性可能是他們生活中一個重要且快樂部分,他們應該思考自己想從性中得到什麼,以及如何得體地與別人一起實現這些欲望。
=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表示承認自己具有性自決權,更重要的是承認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
性公民權並不是有些人與生俱來而有些人生來就沒有,也不應該根據性認同分配權利和福利。討論這個概念時,亦關注為什麼「有些人覺得自己對別人的身體有著天經地義的權利,以及有些人覺得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抑或認為自己沒有權利拒絕別人。」
除了最進步的美國性教育之外,所有性教育都一貫否定年輕人的性公民權。缺乏性素養反映了對年輕人性公民權的否定,隨之而來的羞恥和沉默氣氛促成了很多人被迫默許,遂成了性侵害社會脈絡的一部分。
=性地理(Sexual Geographies)包括人們移動的空間環境,以及可以控制進入這些空間的途徑的同儕網絡。
空間也是制度化權力的核心面向,校園內外皆是如此,而權力是理解性侵害的核心。有些人確實謹守積極同意的原則,但很多其他人透過各種社交線索來理解對方是同意還是不同意。他們經常假定,別人願意與他們獨處一室就表示同意──在黑暗的地下室、宿舍房間、派對和酒吧裡──把空間當作判斷同意的捷徑……
各界讚譽
◎《性公民權》來的正是時候,特別是在2022年通過的《跟騷法》和2024年開始實施的性平三法修訂版之後。這本書強力的田野資料,正如探照燈一般,穿透性自主和性暴力黑暗幽微交織的權力關係,讓我們看清在父權文化和政經不平等關係中所營造出來的迷霧。雖然以美國校園性侵害為討論題材,但對台灣的校園甚至職場的性侵害會有很多啟發。──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
◎《性公民權》從社會學觀點揭示校園性侵害的交織性成因,並從公衛角度提出實用的預防策略,有效幫助我們理解校園性互動的生態。推薦所有關注校園安全的師生、家長及政策制定者共同閱讀。──黃捷(立法委員)
◎出現得適時,可靠和具有革命性。
──丹尼斯.福滕伯里(J. Dennis Fortenberry),印第安納大學醫學院青少年醫學教授
◎珍妮佛.赫希和沙姆斯.康的仔細分析幫助我們跳出個人動機和選擇,有助我們理解校園性互動(兼含徵得同意和未徵得同意的性互動)的生態。既是即將上大學的年輕人所必讀,也是家長和大學管理層所必讀。
──史蒂芬妮.孔茨 (Stephanie Coontz),著有《莫名的激動》(A Strange Stirring: The Feminine Mystique and American Women at the Dawn of the 1960s)
◎一個全面、傑出和開創性的研究。
──路易斯.蘭菲爾(Louise Lamphere),新墨西哥大學人類學傑出教授
◎對校園性侵害一個適時和全面的重新評估。赫希和康為當今最緊迫的其中一個問題帶來了豐富的數據和敏銳的洞察力。這是一部典範著作,對互相重疊的不平等現象有著敏感嗅覺,代表了社會科學的未來。《性公民權》讓我們變得可能制定以誠實和同理心來處理學生生活中的複雜現實的政策。
──阿隆德拉.納爾遜(Alondra Nelson),社會科學研究委員會主席
◎這本非凡的書將校園性侵害放入脈絡中。它教導我們,任何性接觸除了受參與其中的人所影響,還受參與者的生平和先前教育所影響,受經濟不平等所影響,受他們居住其中的物理地理和社會地理所影響。我們所有有責任創造健康校園空間的人都需要閱讀這本書。
──桑德羅.加萊亞(Sandro Galea),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暨教授
◎赫希和康的生態學方法充滿人性和敏銳的社會學洞察力,超越了引發校園性侵害爭論的對抗模式。它為思考和應對大學校園性侵害這一緊迫問題開闢了新的途徑。《性公民權》將是家長、年輕人、醫療專業人員和教育工作者的必備讀物。
──珍妮佛.科爾(Jennifer Cole),芝加哥大學比較人類發展系教授暨系主任
◎《性公民權》用仔細的研究就校園性侵害和和防治的問題展開新的談話。這本書是以年輕人的切身經驗和聲音為根據。兩位作者幫助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和防治者思考如何為年輕成年人建立健康的親密關係,以及如何為大專院校創造可減少性暴力發生率的脈絡。
──維多利亞.班亞德(Victoria Banyard),羅格斯大學社會工作學院教授,婦女與兒童暴力研究中心副主任
◎赫希和康研究校園性侵害的系統性公共衛生方法不僅敦促採取同理心行動,還勾勒出解決這一公共問題的可能解決方案。它對當今的全國性談話做出了適時和有說服力的貢獻。是必讀之作!
──克萊爾.斯特克(Claire E. Sterk),埃默里大學校長暨公共衛生教授
作者簡介
姓名:珍妮佛.赫希Jennifer S. Hirsch
哥倫比亞大學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社會醫學科學教授,「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Sexual Health Initiative to Foster Transformation, SHIFT)民族誌團隊共同主持人。
姓名:沙姆斯.康Shamus Khan
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與系主任,「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民族誌團隊共同主持人。
譯者簡介
姓名:梁永安
台灣大學哲學碩士,專職譯者。譯有《愛的藝術》、《存在的藝術》、《聆聽的藝術》、《人類破壞性的剖析》、《Rewire-神經可塑性》等書。
書籍目錄
◎導言:一個新方法
第一章 性侵害
第二章 在同一個屋簷下
第三章 校園裡的毒瓊漿
第四章 「性何所為?」
第五章 同意
第六章 天經地義、只顧自己和暴力的行為
第七章 群體的力量
第八章 後續
第九章 性別和以外
結 論 培養性公民權
附錄一:方法
附錄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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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書目
推薦序/導讀/自序
◎導言:一個新方法
校園性侵犯為何會發生?應該做些什麼來預防?《性公民權》為家長、學生、學校管理層、政策制定者和公眾提供一種理解性侵犯的新方式和一種效用遠超出校園大門的預防方法。我們的觀點是來自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研究計畫:「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Sexual Heath Initiative to Foster Transformation),以下簡稱「性健康倡議」。過去五年,我們與其他近三十名研究者一起進行了一項對校園性行為和性侵犯的最全面研究。《性公民權》以這項研究為根據,詳細描述了哥倫比亞大學大學部學生形形色色的性經驗:從自願性行為(consensual sex) 到性侵犯。我們會介紹像奧斯汀這樣的男人,他極其重視女朋友的生理快感,但有一晚卻性侵犯一個他幾乎不認識的女人,當時兩人都喝醉了。我們將討論亞當為什麼從來不和男友談論他在性方面有多麼咄咄逼人和強硬:有一次,他男友在喝了一整晚酒後「基本上強姦」了他。我們將會提到酷兒黑人女性米凱拉,她拒絕把在舞池上被觸摸、磨蹭和亂抓看成是正常現象——換成是異性戀女性(一些異性戀男性也是如此),會將這些事情視為是派對空間中不可避免的部分。我們也會遇到像露西這樣的女生,她在大一時被大四生史考特強姦,當時她還是處女。史考特要脫掉她褲子時,她驚呼說:「不要!不要!」他的回答是:「沒關係的。」
我們訪談了許多學生,他們在大學前接受的性教育主要是恫嚇他們交媾有多麼危險。上大學之後,他們學到了「積極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 的重要性。他們像背書一樣地告訴我們,為了使性行為成為是「被同意的」,雙方都必須說「好」並且清醒得 知道自己是對什麼說「好」。但在我們的研究過程中,我們發現「同意」更通常是透過醉酒後的互通簡訊表達出來:
妳醒著嗎?
對。
我可以過來嗎?
當然。
我們必須改進這些情況。《性公民權》顯示了方法。
自二○一四年秋季以來,我們一直參與 「性健康倡議」對校園性侵犯的研究。珍妮佛(Jennifer) 與她的朋友兼同事克露德·梅林斯(Claude Ann Mellins) 共同主持「性健康倡議」,後者是臨床心理學家,專研青少年發展、心理健康、藥物濫用和創傷。(注1)《性公民權》主要是仰賴「性健康倡議」的民族誌部分 ,而這個部分是由 珍妮佛和沙姆斯(Shamus) 共同主持。我們的民族誌研究從二○一五年夏杪進行至二○一七年一月,共包括一百五十多次訪談。每次訪談為時約兩小時,旨在讓年輕人談論他們的生活和性愛是如何融入這生活中。除了訪談,我們還與學生小組交談,而研究團隊成員也花時間在宿舍、開往運動場的巴士上、兄弟會地下室和禮拜場所跟學生相處。「性健康倡議」還包括一項對一千六百多名大學部學生的生平、人際關係和性及性侵犯經驗的大型調查。另有一項為期六十天的調查,每天詢問近五百名學生他們之前二十四小時的壓力、睡眠、社交、性愛、性侵犯和物質使用(substance use)狀況。(在本書中,「物質使用」一詞中的「物質」兼指酒精、非法藥物或不在醫生監督下使用的合法藥物,但我們的主要關注對象是酒精。 )《性公民權》奠基在前人用訪談和觀察方法對校園性侵犯所作的研究上。(注2)但我們的研究設計——嵌套在一個大型研究團隊的工作中的深入民族誌式參與——讓我們能夠脈絡化和豐富化我們的發現,帶來新的見解。
讓我們的研究與眾不同的不僅僅是數據的數量或類型,而是我們思考問題的方式。我們把焦點放在性侵犯的社會根源。這是一個與公眾討論關注的兩大主題截然不同的出發點。第一個主題將掠食者(predators)或有毒害性男子氣概(toxic masculinity)說成為問題所在。第二個主題集中在討論性侵犯發生後該怎麼辦:如何裁決那些各執一詞的時刻 。 「性健康倡議」沒有去考慮掠食者或後性侵犯(post-assault)程序,而是研究了性侵犯的社會驅動因素,以便開發新方法,讓性侵犯在大學生活中變得不那麼常見。我們採用了公共衛生學者所說的「生態模型」(ecological model)。(注3)這種方法將個人及其問題行為置於更大的脈絡之中,這些脈絡包括他們的人際關係、他們的大學前經歷、他們所屬的組織和影響他們的文化。
將性侵犯視為公共衛生問題,可將焦點從個人和他們的互動方式擴大至系統。如果我們知道人們正在喝著被污染的水,一種解決方案是嘗試教育每個人如何安全地使用水。另一種方法是到上游去,除去水中的毒素,從而減少一次改變一個人行為的需要。實際上,本書要問的問題就是:「能對治性侵犯的『淨水法』是什麼樣子的?」創造一個促使人做出利己利人決定的環境,或說創造「選擇架構」(choice architecture)(理查德.塞勒因[Richard Thaler]這一理論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能讓人注意到在系統層次和社區層著力可以產生多大的影響。(注4)在她談愛滋病的著作中,珍妮佛主張防治方法不應局限在「一次只處理一根陰莖。」(注5)在性侵犯的情況,除了教導學生「不要強姦別人、不要被強姦、不要讓朋友被強姦」以外,如果預防工作能夠更加針對那些讓強姦和其他形式性侵犯成為校園生活常見元素的社會脈絡下工夫,結果會怎樣呢?
基於對出現性侵的生態系統所作的分析,這種觀點為性侵犯提供一套新的語言。這些分析包括:影響年輕成年人性生活的力量;人們分享的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力動態;性如何融入學生的生活;物理空間、酒精和同儕如何創造性機會並影響當事人隨後詮釋和定義所發生的事的方式。我們的方法會挖掘包括性素養(sex literacy)(更精確的說是「欠缺性素養」)、未成年飲酒、社交小派系、壓力、羞慚和學生的睡眠空間等在內的一切。它融合了早期女性主義者論性侵犯的著作,強調性別不平等、性愛和權力。但它也擴展了這種方法,因為它還探索了種族、社經地位和年齡等等對理解性侵犯是怎樣的不可或缺。這些因素深深地影響著人們的性生活。由此顯示出我們的方法還在另一個意義下是獨一無二的。儘管很多人堅決認定強姦和性愛是本質相異的兩回事,但我們主張,了解年輕人試圖透過性愛實現什麼目標、何以故和性愛發生的脈絡,對於全面性分析性侵犯至關重要。
迫切需要更好的預防方法。克露德·梅林斯領導的對「性健康倡議」調查的一個數據分析發現,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女生、八分之一的男生和三分之一以上的非常規性別學生 表示,他們曾遭到過性侵犯。(注6)哥倫比亞大學的這情況和其他大學相似:在許多不同高等教育環境中進行的調查都是得出差不多的性侵犯發生率。(注7)遭性侵犯的風險以大一為最高,但風險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累積:在完成 「性健康倡議」調查的大四生中,三分之一的女生和近六分之一的男生曾遭性侵犯。(注8)在許多人,受到過的性侵犯不只是一次:有遭性侵犯過的學生的平均被性侵犯次數是三次。這並不是說大學與其他環境相比特別危險。雖然證據參差不齊,但一些研究顯示,與同齡不在學的女性相比,高等教育環境內的年輕女子遭受性侵犯的機率較小。我們所知的每一項研究都沒發現念大學的女生更容易受到性侵犯。(注9)
學生(不僅是女生)與我們分享的故事清楚顯示,性侵犯會帶來傷害,而且這種痛苦有一部分會波及整個校園社區。如果性侵犯造成的情感傷害和社會傷害還不足以證明有必要更重視預防工作,那麼我們可以再指出性侵犯的巨大經濟影響。 二○一七年,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研究人員估計,強暴對全美人口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三兆美元。(注10)
我們不僅僅是試圖讓讀者對這些統計數據感到震驚,或對後面講述的故事感到悲傷。我們的目標是推動行動——但這些行動是要從同理心和理解出發,不是從恐懼出發。
「性計畫」、性公民權、「性地理」
我們透過三個概念來解釋學生的經驗(愉快的性愛、自願但不太愉快的性愛,還有性侵犯):「性計畫」(sexual projects)、性公民權和「性地理」(sexual geographies)。加在一起,這三個概念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性侵犯是我們社會的組織方式的可預測後果,而不僅僅是個別惡劣行為者的問題。這個可悲的現實有著一個讓人懷抱希望的意涵:透過幫助年輕人更好地表達他們的「性計畫」,透過培養他們的性公民意識,並透過重新安排校園的「性地理」,我們可望大大降低性侵犯的可能性。給我們的分析帶來活力的概念框架描繪出前進的道路。
一個「性計畫」包含著一個人尋求一特定性互動或性經驗的原因。(注11)追求生理快感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目的,但「性計畫」也可以是以發展和維持一段感情為目的。又或者它可以是追求不發生性愛。又或者它可以是追求慰藉。又或者它可以是為了生孩子。又或者它可以是為了提高我們在一個團體中的地位或是為了提高我們所屬的團體的地位。「性計畫」也可以是致力獲得某種特定的體驗,例如在圖書館的書架之間做愛。性也可以是目標而不是實現另一個目標的策略。人們不必然只有一個「性計畫」,而是也可以有很多個。想要獲得親密感情不代表不想要其他東西(例如不時和其他人約炮)。
許多年輕人在性焦慮的驅使下,將念大學視為獲得性經驗的時期。用一個年輕人的話來說,他想學會「擅長用老二」。其他學生的「性計畫」是關於他們自己的性別認同或性向認同。對於那些可能正在探索自己的跨性別者、酷兒或男同志身分的人來說,性愛不僅是關於與誰發生性行為。這是一個了解他們是誰或想成為什麼樣的人的計畫。還有一些「性計畫」是為了地位和與同儕建立關係,有時跡近帶有競爭的味道。上床的男生和女生有時會互問:「你的數目是多少?」意謂「你和多少人有過性愛?」在這個問題上,「性愛」無疑是個蓄意語意模糊的泛稱,涵蓋了一系列的實踐。(注12)對一些學生來說,「性愛」意味插入式性交,而在另一些學生——特別是「性少數群體」(LGBTQ)學生 ——則是意味口交或打手槍。但無論學生對「性愛」作何理解,他們總會把自己有過的「數目」說得恰到好處,不會低得讓自己顯得太遜或高得讓自己顯得是個「渣男」或「婊子」。有些學生對尋找可以發生性行為的感情更感興趣。也有些人想要親密關係卻又覺得和一個伴侶在一起太花時間,遂以感情之外的途徑滿足他們對性親密連結的渴望,尋找他們以成就為導向的生活來來所缺乏的溫暖和快樂。
很多接受我們訪談的年輕人透過反覆摸索來建立自己的「性計畫」,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人花太多時間與他們談論「性計畫」的可能樣子。有些人對自己的性慾或身體感到羞慚,因此以豪飲來逃避理性和仔細思慮的狀態,好讓自己在性行為中感到舒坦。對另一些人來說,喝酒是為了麻醉迷惘而不是麻醉羞慚。這些人對自己的「性計畫」不清不楚,無法回答「性愛何所為?」的問題。喝醉是避免思考的好方法。
描繪學生的「性計畫」的輪廓時,我們不會去臧否不同「性計畫」的道德性,也不會去斷言性愛應該以什麼為目的。我們的目標是鼓勵家庭和機構發起談話,談論哪些類型的「性計畫」符合他們的價值觀。我們聽說很多人錯失了塑造和釐清年輕人性價值觀的機會。許多學生告訴我們,他們的父母從頭到尾只給了他們一本書:父母充其量會帶著某種程度的不自在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讀過書後有疑問,可以提出來問。此中傳達的訊息是,性是一件令人不自在的事情,是不該談論的事情。學到最好不要談論性,這在他們未來的性經驗中——有時會帶來災難性後果。幾乎沒有學生向我們提過,曾經有成年人叫他們坐下來,告訴他們性愛可能是他們生活中一個重要且快樂部分,指出他們因此應該思考自己想從性中得到什麼,以及如何得體地與別人一起實現這些慾望。
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我們有多麼失望——不是對年輕人失望,而是對養育他們長大的社區失望。我們訪談的學生受到有關大學和職業的資訊轟炸,但通常很少得到關於如何思考性親密關係的指導。因為對指導如飢似渴,他們從其他地方摭拾資訊:向同樣是一無所知的同儕求取,或是向色情電影求取。(注13)
要緊的是,「性計畫」是嵌在其他計畫中的(例如嵌在「大學計畫」中),而它們又一起構成了一個人的「人生計畫」。(注14)「大學計畫」的目標可以是追求知識,可以是談戀愛,可以是找工作,可以是喝酒,可以是吸毒,可以是發現生活中有意義的事情,也可以是學會離開家裡獨立生活。我們採取一個「生命歷程視角」,承認人們在生命歷程中會出現很多新的目標,並檢視未來的目標和過去的經驗如何影響他們的現在與未來。(注15)
儘管「性計畫」是在社區中形成的,但它是非常個人化的。然而,床友(sexual partner)如何被納入一個人的「性計畫」是一個重大的道德問題。可悲的是,床友常常被視為物品而不是一個有血有肉和有自決權的人。我們發現,與那些性目標是快樂或地位累積的學生相比,以與另一個人建立連結為性目標的學生更關心床友是否真想發生性行為。像對待物品一樣對待人並不一定意味著學生會無意中性侵犯別人,但不要像對待物品一樣對待人是確保不會如此的好方法。
我們的第二個基礎概念——性公民權——表示承認自己具有性自決權,更重要的是承認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性公民權並不是有些人與生俱來而有些人生來就沒有。相反的,性公民意識是需要培養的,並獲得制度和文化的支持。我們不採「性公民權」一語有時的這個用法:用它來提請人們注意國家會將人指定為公民或非公民,根據性向認同分配權利和福利。代之以,我們指的是社會地產生的公民權意識和和性主動權(right to sexual agency)意識。(注16)
性公民權概念關注的是有些人如何感覺自己對別人的身體有著天經地義的權利,以及有些人如何感覺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做為一個社會目標,想要促進性公民權需要創造條件促進所有人的性自決能力,讓他們感到安全、有能力和有權實施自己的「性計畫」。想要促進性公民權同時需要堅持要求所有人承認他人的性自決權。性公民權是一個社區計畫,需要發展個人能力、發展建立在尊重他人尊嚴之上的社會關係、發展致力於教育和肯定所有人性公民權的組織環境,以及發展一種尊重文化(culture of respect)。基於對多樣性和自我表達自由的尊重,公共機構在「性計畫」中的作用應該受到限制,與此相反,政府應該在促進性公民權的計畫中扮演重要角色。
除了最進步的美國性教育之外,所有性教育都一貫否定年輕人的性公民權,用我們一位導師的話來說就是在傳達這樣一種觀念:「性行為骯髒、腐爛和叫人噁心,你只應該在結婚後對你愛的人做去。」許多年輕人告訴我們,他們接受過性教育,但教導他們的老師感到窘迫,要不就是教導他們害怕性愛:性愛會讓人懷孕、讓人感染性病,等等。從學校、家庭或宗教環境的性教育,許多學生吸收了這樣的印象:性行為潛在是可怕的,更斷然是危險的。但在今日的美國,在年輕人的第一次性經驗和結婚之間,大有可能相隔整整十年以上的時間。這還就是他們會結婚的情況來說,而他們會結婚的可能性愈來愈小。(注17 )這並不是說人們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愈來愈小:美國人第一次性行為的平均年齡約為十七歲的情況已經四十多年沒什麼變化。(注18)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總體而言,今天的年輕人的性行為正在減少。(注19)然而,有顯著變化的是年輕人結婚的年齡。(注20)在一九六○年,男性初婚的平均年齡為二十三歲,女性為二十歲。如今,男性平均到三十歲才初婚,女性到二十八歲才初婚。(注21)
暗示年輕人不是合法性公民的社會政策至少可以追溯到雷根總統的「只說不要」策略:這個「不要」不只是針對毒品。一九八一年的《青少年家庭生活法》(又稱為「守貞」計畫)對婚前性行為多所打壓。(注22)做為柯林頓總統一九九六年的《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協調法案》(又稱為「福利改革」)的一部分,「守貞」計畫教導「戒除婚姻以外的性活動是所有學齡的兒童的預期標準。」隨著黨派權力的轉移,聯邦政府對婚前禁慾(現已更名為「性風險避免」)的支持在某種程度上有所消退。但民選官員看來普遍認為,青少年最好完全不要發生性行為,所以,甚至是歐巴馬總統時期由民主黨控制的國會也保留了一些用於禁慾計畫的資金。(注23)支持推行有醫學根據的全面性教育的人有時會猶豫,不願意直接挑戰性活動對年輕人本質上是不好的思維方式:他們更喜歡以健康為焦點的中間立場,強調全面性教育對預防懷孕或性病的好處。(注24)
對有全國代表性的數據的分析顯示,性教育狀況日益惡化,表示有接受過有關節育、說不、性病和愛滋病的正式教導的美國少女的比例顯著下降。受過節育教育的男性也是數目顯著下降。(注25)愈來愈少學生接受的性教育會提到一個人有權自己做出生育決定,或是教導如何抵抗同儕壓力和使用保險套等。
除了有助於培養性公民意識的性教育整體減少之外,一些最弱勢群體獲得的資訊也最少。只有百分之六 的「性少數群體」年輕人(被性侵犯風險最高的群體)表示,他們的性教育有包括關於 「性少數群體」主題的資訊。(注26)在美國,在貧困家庭和農村地區長大的年輕人不太可能接受到有醫學根據的全面性教育。(注27)這是美國教育不平等常態化的一部分:一些學生以在擁有足夠暖氣和空調的地方接受教育為滿足,另一些學生的學習環境則是充滿電腦、進階先修 課程和藝術選擇。我們訪談的一些學生對性和生殖的基本要素表現出驚人的無知。一個年輕女子回憶說,除了灌輸恐懼之外,沒有人與她談論過性。結果就是,她「甚至連我的洞在哪裡都不知道。」如果目標是製造無知,那麼這項政策就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缺乏性素養反映了對年輕人性公民權的否定,而羞慚和沉默的氣氛是校園性侵犯的脈絡的一部分。
我們概念框架的最後一個元素是「性地理」。這個概念將建築環境收進我們的視角裡。我們所謂的「建築環境」除了是指空間和家具之類的東西,還有更多所指。「性地理」包括人們移動的空間環境,以及可以控制進入這些空間的途徑的同儕網絡。遠超過我們許多人所能意識到的,性結果(sexual outcome)與它們在其中展開的物理空間密切相關——在大學環境中尤其如此。簡言之,空間與性密不可分。空間不僅僅是個背景,並不只是說某些行為更有可能發生在某些地方。代之以,空間具有引發和產生行為的社會力量。在社會科學領域,有大量研究指出過空間如何影響行為和互動。(注28)一個人在清真寺裡的行為十之八九與他們在最好的朋友家裡不同。我們利用這些洞見來思考如何解釋性侵犯,以及我們可能如何對治它們。
想像兩個年輕人在一個派對上調情。他們都想要一些隱私。他們不確定自己還想要什麼。假設他們都有室友。對他們的任何一個來說,發簡訊要求室友在凌晨兩點離開房間一小時是個相當大的要求。所以,兩人就只再多聊了一會兒便散了。不應該是這樣結束的,但事實上卻是這樣結束。或者,假設其中一個住在單人房。那個房間裡有一張桌子、一張椅子、一張書桌和一張床。分開坐會很尷尬,但坐在一起就意味著共坐在床上。
物理環境對年輕人的未來至關重要,而且是與各種不平等交織在一起。想像你被「困」在離家一個多小時的地方,公共交通運輸時斷時續,你又沒有錢坐計程車回宿舍,這時,儘管你不願意,但還是感覺不得不在別人家過夜。一個被困在離校園同樣距離的富裕學生可以打開手機,點擊一個應用程序,然後便會被安全載回宿舍。這完全是因為他的父母有能力為他支付這筆費用。就像許多其他事情一樣,進入和控制某個空間的權利並不是公平地分享的。我們使用「性地理」一詞時都是使用複數,這既是為了表示塑造性互動的空間多種多樣,也是為了表示不同學生的資源和社會地位會影響他們對同一空間的體驗方式。
空間是制度化權力的核心面向(校園內外皆是如此),而權力是理解性侵犯的核心。室友的存在、理所當然地認定更高年級的學生應該獲得更好住房(包括單人房間)的政策,以及禁止姊妹會(這是女性控制的空間)在派對上提供酒類的全國性政策——所有這些都是校園「性地理」的一部分。這些空間動態——控制、進入、感到放鬆——在性侵犯中起著重要作用。為了對付性侵犯的問題,我們需要考慮人,考慮他們所屬的社區,以及考慮這些事情可以如何支持「性計畫」和性公民權。我們還需要考慮會增強或緩和權力不平等的建築環境,考慮會支持或否定「性計畫」和性公民權的建築環境,以及考慮會為讓人滿意的性生活消除障礙或構成障礙的建築環境。(注29)有些學生可能在上大學時就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性計畫」,而且是在幫助他們了解自己是性公民的家庭和社區中長大成人,然而一旦進入學校,他們就得在會製造脆弱性的「性地理」中穿行,並遇到那些不承認他們性自主權的人或只把他們當成實現一己「性計畫」的工具的人(這些「性計畫」或是追求性經驗的累積,或是追求聲望,或是追求生理快感。)
性侵犯倡議、研究和政策制定的簡史
想了解要怎麼做需要我們認識自己身在何處和是怎樣去到該處,具體來說就是認識性侵犯的倡議、研究和政策制定的相互作用的歷史。完整的歷史陳述超出本書的範圍。儘管如此,一些背景介紹大大有助於將我們的研究與我們所站在其上的肩膀聯繫起來,並顯示我們的觀點與其他較常見的理解方式有何不同。我們也尋求讓近幾十年來在舞台中央銷聲匿跡的重要洞見重見天日。
儘管「基於性別的暴力」(gender-based violence)此一政策界的流行用語暗示著男女的不平等是導至性侵犯的主要不平等形式,但本書致力傳達的一個核心訊息卻是,只有著眼於性別不平等與其他形式的不平等的交織,我們才有望理解校園性侵犯。(注30)美國組織公共行動對付性侵犯的歷史表明,種族不平等一直是理解性侵犯發生的環境和對抗這種暴力的意義之所寄。一八六○年代,一些勇敢的非裔美國婦女在國會就他們被一群白人暴徒輪姦的事件作證。(注31)在拒絕將她的公車座位讓給一個白人的幾十年前,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便以組織反性暴力行動來作為反對種族宰制的工具。 一九三一年,她協助為「斯科茨伯勒男孩們」(Scottsboro Boys)辯護:這九名年輕的非裔美國男子被指控在阿拉巴馬州的火車上強姦了兩名白人婦女。一九四四年,作為「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首席強姦調查員,羅莎·帕克斯站在雷西.泰勒(Recy Taylor)一邊,後者在阿拉巴馬州被六名白人少年強姦後拒絕保持沉默。(注32)黑人婦女對種族性暴力的組織性反對是奠基於這樣的分析:性暴力不是個人病態的問題,而是社會的社會組織的一部分。這種思路為民權運動鋪了路,也為我們在本書中採取的方法鋪了路。(注33)
她們還為一九七○年代公眾的更加關注性侵犯鋪平了道路。(注34)一九七五年,「約會強暴」一詞首次出現在蘇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的著作《違反我們的意願:男人、女人和強姦》(Against Our Will: Men, Women and Rape)中。一九七○年代也出現了一年一度的「奪回夜晚」(Take Back the Night)遊行,呼籲世人關注各地城市和校園中女性屢屢被施暴的情況。(注35)
一直以來,撰寫校園性侵史的人都是把焦點放在女學生所遭遇的性侵犯。直到前不久,人們很少關注男性對別的男性的侵犯,更不用說女性對男性的侵犯或 「性少數群體」學生的遭遇。這種對男性傷害女性的關注部分是因為男性犯下了絕大多數的性侵犯,而女性絕大多數是被侵犯的對象。基於相當明顯的原因,男女同校和校園性侵犯密切相關。此中的意涵是,校園性侵犯問題可能比許多人所意識到的要歷史悠久得多。一八三三年,歐柏林學院(Oberlin College)成立,是為美國第一所男女同校的高等教育機構。到 十九世紀末,大約七成的大學是男女合校的。我們可能有些讀者是六十、七十或八十歲,而對他們來說,本書不僅是讓人悲傷和發人深省的,還明顯叫人不安,因為他們可能會回憶起自己的大學時光,重新喚醒長期蟄伏的被性侵犯記憶或意識到他們可能性侵犯過別人。但這些年長讀者念大學時對性侵犯的理解方式可能與我們今日截然不同。書寫校園性侵犯史的工作包括了追溯人們對性侵犯問題的性質變化不斷的理解。做為「性健康倡議」的一部分,戴絲瑞.阿布-奧德(Desiree Abu-Odeh)領導的研究發現,當哥大和巴納德學院的學生報《哥倫比亞觀察家》在一九五○年代第一次開始報導這個主題時,焦點是放在一個校門外的陌生人。(注36)在哥大的案例中,學生記者稱附近哈林區有一名黑人男子對無辜的巴納德學院白人女生構成了威脅。漸漸地,除了這種「潛伏在灌木叢中的陌生人」的種族意象外,又增加了一些其他意象:一個運動員將一個醉酒的女人拖到垃圾箱後面、校園作為「狩獵場」,甚至是——就像佩吉.桑迪(Peggy Sanday) 的 一九九○年經典著作的書名一樣——「兄弟會輪姦」。(注37)
認識到校園性侵犯問題嚴重的研究早在一九五○年代就開始了。一九五七年,《美國社會學評論》刊登了「對大學校園約會:求愛關係中的性侵犯的調查」。(注38)校園性侵犯研究的現代時期始於一九八五年,發端的是《女士》(Ms.)雜誌所刊登的一個由瑪麗.科斯(Mary Koss)指導的開創性研究。(注39)這項針對三十五所大學七千多名女學生的調查顯示,有四分之一的人曾遭遇強姦或強姦未遂,侵犯者大多是朋友或親密伴侶。此前,研究這個問題的論文每年只有兩、三篇(大部分是由心理學家、行為科學家和犯罪學家撰寫),但自此以後,論文數大增(每年數十篇),然後自二○一四年起更是變得浩如洪流:在這個最近階段,校園性侵事件一直是公眾討論的一大焦點。(注40)撰寫這些作品的學者運用他們自身學科的核心方法,把焦點放在那些性侵犯別人或被侵犯的人的個人態度、屬性、行為和生平,也有把焦點放在與裁決相關的問題。我們對這些個人因素感到興趣,但我們的研究呼應可回溯至二十年前的呼籲,專注於分析範圍更大的性侵犯生態系統。(注41)
對性侵犯的問題,影響力最起碼不亞於學術研究和民間倡議的,是立法的領域。一九七○年代到一九九○年代之間的三項聯邦立法從根本上塑造了我們看待性侵犯、各機構要怎樣對治性侵犯和聯邦政府可以做些什麼的方式,它們是:《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一九七二年通過,規定教育機構必須實施性別平等)、《克萊里法案》(一九九○年通過,規定強制報告校園犯罪)和《暴力侵害婦女法案》(一九九四年通過,是做為一個內容更廣泛的犯罪法案的一部分)。(注42)聯邦政府不怎麼關注降低性暴力發生率。它把重點放在「後續階段」:裁決、刑事司法應對措施和為倖存者提供的服務。(注43)二○一一年,美國教育部透過一封寫給高等教育機構的信件(稱為「親愛的同事」),從根本上改變了學院和大學的面貌。該信件指出,如果大專院校未能充分因應性侵犯,可能違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這是因為,女性遭受的性侵犯比例過高,而且性侵犯眾所周知會對生活造成重大衝擊,不對治性侵犯的話,女性將無法享受平等的教育機會。(注44)雖然二○一一年的指南的大部分重點仍然集中在事件的後續(申訴、調查和裁決的標準,包括證據和代表),但最近的聯邦指南包括了教育和預防的要求。「親愛的同事」信對大專院校的影響是深遠的。二○一四年春,歐巴馬政府公佈了一份因可能違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而受到教育部「民權辦公室」調查的五十五所學校的名單,後來將該名單擴大至包含對二百二十三所大專院校的三百零四起調查。二○一四年九月,白宮發起反對校園性侵犯的「你我都有責任」運動(It's on Us)。(注45)
活動家趁勢而上。學生們利用聯邦法律來主張,政府對性侵犯的反應產生了性別不平等的氛圍,影響女性接受教育的機會和經驗。許多人要求更快地為性侵犯受害者伸張正義,對加害者進行更嚴厲的懲罰。涉事的大專院校風險很高:因可涉嫌違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而受到聯邦調查的學校(包括哥大)可能會失去數億美元的聯邦資助款:從給學生的資助貸學金到給教師的研究經費聯邦撥款都包括在內。
焦點不僅僅放在學校應該做些什麼。愈來愈多的州和學校制定政策,要更加精確地界定如何才算是自願性行為。這些政策中最常見的是要求「積極同意」,即要求在性互動的進行過程中,持續和明確地得到對方同意。這個想法由安提阿學院(Antioch College)的學生活動家在一九九○年代初提出,最初遭到嘲笑(甚至在一九九三年遭到《週六夜現場》的短劇嘲笑),但其更廣泛的影響是深遠的:現在,全國有數以百計學校都制定了同意政策,而且在紐約州、加州、伊利諾伊州和康乃狄克州四州,該政策已被寫入法律,適用於校園內外的所有人。(注46)大學生如今經常在線上入學預備課程中被告知,沒有說「不要」並不意味著性行為是對方同意的,唯一的辦法就是雙方都明確說「好」。但正如我們將要展示的那樣,推廣「積極同意」並不足以防止性侵犯。
女性主義者主導了性侵犯方面的倡議而心理學家對學術研究的影響最大,但在政策制定的領域,份量最重的是法律人的聲音。不言而喻的是,被提出的問題集中在法律、法律程序和法律補救措施方面。對於這些案件我們該如何調查呢?我們該如何懲罰加害者?這種側重反映了凱瑟琳·麥金農(Catharine MacKinnon)等女性主義律師的威力:她們將性騷擾乃至校園性侵犯描繪為歧視的形式,為補救創造了機構性責任,提供了動用刑事司法系統之外的替代方案。(注47)然而,刑事司法仍然存在一些一九八○年代和一九九○年代的做法,強調審判和懲罰而不是預防,並且注重對抗性法律方法而不是社區導向方法。將性侵犯別人的人說成具有反社會人格,將最大的風險來源說成是連環掠食者(serial predator)——這種態度與一九九○年代的「超級掠食者」(superpredator)論述相呼應。(注48)兩者都是建立在——至少是有時建立在——對一個掠食性他者(predatory other)的種族化想像上。我們的研究與此形成鮮明對比,因為我們強調,種族性侵犯和校園性侵犯的問題應該著眼於種族不平等,以及著眼於出現在特定校園脈絡的權力不對等和地位不對等。
毫無疑問,無論是在學生群體內部還是外部,都存在一些「壞人」,故意地和暴力地透過性行為來傷害別人。(注49)但將男性視為掠食者和將女性視為獵物會漏失很多東西。此舉會將女性扁平化為需要保護的被動受害者,會將「性少數群體」 學生的遭遇變隱形(他們遭受性侵犯的機率遠高於異性戀學生),也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概念工具讓人去理解男生被女生性侵犯的案例。(注50)
從恐懼到有同情心和盼望
我們對校園性侵犯的社會向度的分析表明,除了關注掠食者之外,我們還需要關注我們自己。在我們審視過我們的社會如何養育孩子、組織學校和引領孩子過渡到成年之前,我們不會取得太大進展。但如果我們自己是問題的一部分,那麼我們自己也可以成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對恐懼的念玆在玆——以前這恐懼是害怕懷孕和感染性病,現在則加上害怕校園性侵犯——反映出人們說到底拒絕承認年輕人的性公民權。相信年輕人可以學會彼此身體依偎而不導致任一方受到傷害,是一種神奇的想法,而對於大多數孩子來說,他們從父母那裡得到的唯一訊息是「在我的屋簷下不可以」(not under my roof)。 (注51)大多數父母在兒女想學開車時都會花很多時間教他們,給他們談論道路規則,談論如何防禦性駕駛,談論如何保護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等。他們不會只是讓孩子坐上駕駛座,笨拙地解釋過火星塞在內燃機中的作用之後,就認為自己工作已了。帶著更小的兒女在街上走時,父母和照顧者會花大量精力照看他們,告誡他們不可闖紅燈,過馬路時要看著來車的方向。如果小孩要騎自行車,父母會要求他們戴頭盔,單列騎行,與車流一起開動和停下。想要教會孩子安全地在世界上移動身體是需要花很多工夫的。我們在一切方面都知道這一點,唯獨在性方面不知道。(注52)
這可能就是在實際減少校園性侵犯一事上進展甚微的原因。儘管有好些預防措施已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功效,但我們所看到的研究無一顯示校園層次或全民層次的性侵犯發生率有實質下降。(注53)缺乏進展在某種程度上反映著想像力的失敗。我們何以不試著不去嚇唬年輕人,而是幫助他們成長為擁有滿意親密生活的人呢?由於一些州禁止使用中性廁所,而另一些州則強制要求進行包容「性少數群體」的性教育,美國各地對酷兒青年是否具有性公民權的態度顯然存在巨大分歧。很多人對節育和墮胎反感,甚至對預防由性行為傳播的致癌人類乳突病毒的疫苗反感,這清楚表明有些人認為讓未婚的性行為產生可怕後果在道德上是必要的。但誰希望自己的孩子或任何孩子在未來遭受性悲慘(sexual misery)呢?以下這個主張似乎是愚蠢的:我們與其承擔預防性侵犯的任務(這是一個我們社會基本上迎戰失敗的挑戰),不如承擔一個更大的任務,即促進年輕人的性公民意識。但這正是我們必須做的。這意味著將焦點擴大到裁決之外——裁決一直讓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有向校方舉報的小比例性侵犯事件上。(注54)
我們的獨特視角
我們是重疊和互補的領域的專家。珍妮佛是人類學家,也是哥大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的教授。她的學術生涯一直在研究性別、性愛、親密關係和健康。(注55)她還有兩個兒子,他們在高中和大學的學習時間恰好與她進行「性健康倡議」的研究時間重疊一致,因此她對年輕男女成長於其中的世界懷有非常切身的關注。沙姆斯是哥大的社會學家,職業生涯致力於研究美國精英社區、性別、不平等和青春期。(注56)在開始這個計畫之前,我們不是性侵犯研究的專家。我們先前的研究是關於性別和性向的社會生產,不是社會病理學。我們把一個不同的視角帶給了一個老問題,其基礎是我們對相關主題所做的研究,是我們對性別和性向的共有興趣,以及是我們在民族誌研究方面的專業知識。本書仰賴了我們的背景、訓練、興趣和觀點的所有這些方面。
我們的方法(在「附錄一」中有更詳細的描述)包括與人們交談、在對他們有意義的地方與他們共渡時光,並觀察他們的日常生活。對於「性健康倡議」的民族誌部分,我們帶領一支團隊對一百五十一名大學部學生進行了各幾小時的訪談,聽取他們上大學之前的經歷、他們與家人和朋友的關係、他們吸毒和飲酒的經驗,以及(這是最重要的)他們的性愛和性侵犯經驗。正如校內研究常見的那樣中,參與民族誌式訪談和焦點小組的學生會獲得報酬,參與 「性健康倡議」的調查部分的學生也是如此。
我們詢問學生為什麼追求性愛、他們想從中得到什麼、性如何融入他們的生活和他們的性經驗實際上是什麼樣子。我們並沒有研究不當性行為的每一個可能方面,而是集中關注性侵犯。我們所說的性侵犯是指不請自來的、未經同意的性接觸:這包括強姦和強姦未遂,也包括不請自來的、未經同意的性觸摸。本書中的「強姦」一詞專指插入式的口腔侵犯或生殖器侵犯。基於各種方法論上原因,我們在收集數據時沒有使用「強姦」這個法律術語。但我們在本書中使用它,是因為它比「未經同意的插入性接觸」直觀。我們從我們的研究學得的一課是,性侵犯不是一件事。它是多種不同類型的經驗,而「強姦」一詞清楚地勾勒出其中一類這樣的經驗。
在訪談中,我們聽到了許多性暴力的故事。為講述它們,二十五名學生各接受了三次兩小時的訪談。回顧這些學生時,我們驚嘆他們所具有的非凡勇氣。他們或是分享有關他們的「第一次」的有趣故事,或是分享他們探索自己性向的溫柔故事,或是分享可怕的強暴事件,或是分享他們因種族身分和酷兒身分而被加害和虐待的故事,聽之讓人心碎。
除了與學生單獨交談之外,我們還想知道學生是如何彼此談論性愛和性暴力。為此,我們組織了十七個焦點小組,每個小組由八至十四名學生組成。有些小組全是女性,有些全是運動員。我們組織了一個「性少數群體」小組、一個有色人種小組和一個大一新生小組。這些焦點小組的討論揭示出學生談論性愛、性侵犯和同意的共有方式。我們觀察到學生業已被教育得知道徵求同意的重要性,但他們對說「好」的制式強調卻和他們對性愛是如何展開於他們生活中的描述無多少相似之處。
人們所說的永遠不是故事的全部。真正讓我們的研究在方法上與眾不同的是數百小時的深入參與觀察,這些觀察是在學生彼此社交時進行的——地點是他們的宿舍房間、他們的派對和在他們眼中非常重要的會社和團體中。(注57)後來阻礙了我們進行這部分研究的不僅是我們的年齡和就寢時間。因為是哥大的教員,我們與我們的學生社交會導致尷尬,具有侵入性,而且不太可能產生好的數據。在《紐約郵報》扭曲了我們一次在酒吧進行的參與觀察嘗試之後,我們了解到,避免誤解的最好方法就是劃清界線。(注58)自此,我們出席返校節和籃球比賽等公開活動,也在公共場與學生相處(例如與他們一起在食堂吃飯),但我們沒有再去那些被學生認為是「私人」的場所。
為了收集這類空間中的數據,我們聘請了五位受過人類學、公共衛生和社會工作研究生訓練的年輕研究員。在總是表明自己是研究者和獲得學生許可的情況下,他們在兄弟會派對、運動隊伍的巴士上和與宗教學生組織渡過了一共幾百個小時。他們也會在自助餐廳、酒吧、宿舍房間和城市各處與學生進行社交活動,體驗他們的日常生活。
我們採取了許多措施去保護參與研究的學生的身分。其中包括更改學生的名字、家鄉城市名字、身分細節和一些外貌特徵。如果這些資訊對分析很重要,我們就不會更改。例如,當我們談論黑人的獨特尋求同意經驗時,我們的所有例子都來自黑人。我們絕不更改學生的性向認同和性別認同。但我們改變了其他細節,以防止他們被同學、家人和朋友認出來。重要的是,我們轉述的所有性侵犯的故事都是忠於學生的說法。我們可能會蓄意扭曲人口統計資料和個人資料,但對身體互動的描述皆是緊貼著我們所聽來的。
我們講述的故事是單邊的。除了少數例外,我們只知道一次性接觸其中一方告訴我們的事情。如果我們想查出誰該對性接觸負責,同時知道兩造的說法當然很重要。但我們不是要查案。代之以,我們感興趣的是人們如何體驗他們的生活。
這種體驗的一部分是發展一種身分認同。我們的研究涵蓋了形形色色性向認同和性別認同的學生。這些性別認同包括「男性」、「女性」、「酷兒」(queer)、「性別酷兒」(genderqueer)、「順性別」(cisgender)和「跨性別」(transgender),性向認同包括「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酷兒」、「多邊戀」(polyamorous)、「無性戀」(asexual),等等。有些讀者可能會對這些身分認同的含義感到困惑。「酷兒」和「性別酷兒」有什麼不同?由於學生會用不同的方式使用相同的身分認同標籤,因此很難提供精確的定義,例如,「酷兒」既是一種性別認同,也是一種性向認同。我們訪談的許多學生不使用傳統的性別代名詞(「他╱他的」或「她╱她的」),而喜歡用「他們/他們的」。在《性公民權》中,我們自始至終按照研究對象自己的習慣使用代名詞。
除了使用人們自己的語言來描述他們的身分認同之外,民族誌方法更注重豐富的細節而不是代表性。為了平衡這一點,我們將我們的發現與其他兩個資訊來源鼎足而三。最重要的資訊來源是「性健康倡議」調查,該調查由克露德·梅林斯領導,由我們兩人及包括路易莎.吉爾伯特(Louisa Gilbert)、約翰.桑泰利(John Santelli)、梅蘭妮.沃爾(Melanie Wall)、凱蒂.沃爾什(Kate Walsh)和帕特里克.威爾遜(Patrick Wilson)在內的教員研究團隊開發。「性健康倡議」調查是從全體學生中隨機取樣,是所有校園性侵犯調查中回覆率最高的調查之一(超過百分之六十六),它讓我們能夠將民族誌式研究的發現與更具代表性的學生經驗相對照。(注59)我們也參考了其他許多研究性侵犯的文獻,這有助於我們了解哥倫比亞大學的情況其他大學的情況有何異同。
儘管我們將我們的實地調查地點稱為「哥倫比亞」,但我們研究的學生來自四個不同的大學部機構:「哥倫比亞學院」、「哥倫比亞工程與應用科學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和「巴納德學院」。「哥倫比亞學院」是一所男女合班的文科學院。「工程與應用科學學院」教授工程和其他應用科學領域。「通識教育學院」招收念雙學位、非傳統和有時年齡較大的學生,從芭蕾舞者到退伍軍人不等(在二○一六年,哥大的大學部學生中有三百七十五人是退伍軍人,遠多於其他常春藤聯盟學校:相較之下,哈佛大學只有四人)。(注60)巴納德學院和哥大只隔著西側的百老匯大道,是一所完全獨立的女子學院,擁有自己的教員、管理層、政策、建築、學生、宿舍、捐贈基金和校園文化。這四個機構都有獨特的機構文化和其他差異(我們在分析中不會討論或利用這些差異)。四所學院的學生都在一起上課,而對傳統年齡的大學生來說,四所學院的社交生活或多或少是融為一體的。三所男女合班學院的性別比例幾乎相等,但由於巴納德學院全部是女生,所以四所學院全體學生的性別比例加在一起較接近女性百分之六十,百分之男性四十。(注61)這種校園面貌並無不尋常之處,因為今日女生在全美國大專院校大學部學生佔比超過百分之五十六。(注62)
哥大是一所私立的、挑選學生極嚴和極著重研究的城市大學,其背景無疑是非常特殊的。大多數美國大學生並不就讀寄宿院校,而大多數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缺乏數十億美元的捐贈基金,接受遠超過一半的申請者,而且全體學生的平均家境富裕程度要比哥大低得多。儘管如此,我們提出的問題和形塑我們分析的觀念想法仍然可以適用到更大的範圍。我們感興趣的整體動力——尋求實現自己的目標並與他人建立連結——是每個人向成年過渡的核心挑戰。在社區大學、寄宿學校、夏令營或軍事機構中,以下的問題同樣適用:人們可以進入的空間如何塑造他們的互動?人們的根本目標和同理心能力如何影響他們的互動方式?
我們寫《性公民權》,是要對這些互動——還有它們的目標和脈絡——是如何導致校園性侵犯投以新的燭照。因此,毫不奇怪地,這本書主要是關於性侵犯的。我們不會談太多學生的學習、實習或研究。我們也不會花太多時間談論沒有性行為的學生或只進行徵得同意的性互動的學生。由帕特里克·威爾遜領導的對日記調查研究的分析顯示,校園內有大量性行為是愉快和徵得同意的。(注63)即使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女生和近六分之一的男生在畢業前遭遇過性侵犯,這仍然意味著大多數學生沒碰過這種事。另外,被性侵犯過的學生在其他時候一樣可能進行愉快和徵得同意的性行為。我們會提到一些這種個案,但我們的重點主要是放在我們試圖防止的互動類型。
為了強調性侵犯是不正常的因此不應該受到容忍,受害者權利活動家經常高呼:「強姦不是性愛!」對此,我們表示同意。然而,出於三個原因,將性侵犯與性愛結合起來研究是至關重要的。首先是,比較有助於理解。有時,當我們同時看到某物不是什麼時,要揭示該物的基本屬性會是最容易的。將性侵犯與性愛進行比較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這兩種現象。
第二個原因更為重要。儘管陌生人從灌木叢後面跳出來將受害者拖走或受害者是在酒吧被下藥的情況很少見,但大多數校園性侵犯都是從性互動開始的。許多涉及的性行為都是彼此同意的,只有到了最後才不是如此。有時,其中一方會自始至終認為整件事情都是性愛而非性侵犯。這常常是「各說各話」 的由來。我們認為,在大多數個案中,雙方的說法都是由衷的。(這不表示沒有很多跡象顯示其中一方在所發生的事情上做法很不妥。)毫無疑問,性侵犯有時會涉及暴力和用強(對「性健康倡議」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在被性侵犯的人中,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女生和百分之十三的男生是在氣力的逼迫下就範)。(注64)但大多數性侵犯並不涉及武力。為了創造一個讓年輕人在不傷害對方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的環境,我們非常有必要去了解從性愛轉變為性侵犯的關鍵時刻。
第三個原因是,透過同時關注性愛而不只是關注性侵犯,我們也會注意到那些沒有發生性侵犯的情況。在學生的故事中,很多時候,當一方表示想要停止(要麼是因為改變了主意,要麼是明確表達一條本來沒指出過的界線),性行為就停止了。我們需要研究這些案例,以便了解那些以友好告別(或尷尬告別)告終的熱烈親熱和那些以性侵犯告終的熱烈親熱有何不同。為什麼有時人們看見床友沒動靜時會停下來表示關心而不是繼續硬上?
我們提出的「性計畫」、性公民權和「性地理」觀念為所發生的事提供洞察,可以做為應對措施的指南。寫《性公民權》的時候,我們設定的讀者主要是家長(有年幼孩子或即將上大學子女的家長)和年輕人本身(即將上大學的或已經在念大學的年輕人)。這本書也是為政策制定者而寫。我們希望他們能夠以新的方式看待性侵犯為,並與他們的社區合作,制定以同理心和盼望而不是以論斷和恐懼為基礎的政策和計畫。我們希望我們的概念框架成為理解性愛和性侵犯的新語言的一部分,可被用於改善子孫後代的生活。
文章試閱
第一章 性侵害
「感謝老天出事的人是我。」
艾絲美在開始上大學時帶著一個明確的性計畫:「我想和一大堆男生親熱,我想失去童貞,我想找到一個男友——依這個順序進行。」該計畫不包括在她大二下學期被強暴。這個夜晚開始得與很多其他夜晚無異。她和十幾個朋友一起在一個大四生房間裡喝了幾杯。午夜左右,她們之中的大多數人出發去市中心參加由一個學生社團主辦的校外派對。有些女生沒有前往;她們已經「太累太醉」。一行人中沒有人清醒得注意到艾絲美也是如此。
艾絲美跳進了第一輛計程車。她們到達後,一些人湧入夜店,她留在外面等其他人。一個男人走近她。他看起來「友善」,而且「有點可愛」。他建議她跟他回他的住處。艾絲美說不要,說自己在等朋友。他不聽。他抓住她的手臂,拉著她往前走,朝他的公寓走去。艾絲美並沒有做出太多抵抗。她形容自己「和他笑在一起……因為他有點迷人,而且我真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但這不僅僅是一次瘋狂的大學冒險行徑。進入他的公寓後,男子要她把手機解鎖。他假裝是艾絲美,給她的朋友們發了一條簡訊,說自己和莫妮卡在一起。但莫妮卡事實上在宿舍裡自己的床上睡昏了。「他把我推到床上,脫掉我的衣服,開始和我發生性關係。我說:『噯,停下來』,他說:『不要』,這種情況持續了一段時間……我昏了過去,半夜醒來,吐了一堆,他給了我一個廢紙簍,然後……又昏過去了。然後當我醒來時,他正在和我做愛。我當時很清醒,我說:『停下來,我感覺很不好。』」
被強暴後,艾絲美無法集中注意力,成績開始下滑。她對她的一群朋友很生氣。她們不應該沒有注意到她醉得有多厲害,把她獨自留在夜店外面,甚至沒有質疑她和莫妮卡在一起的訊息(莫妮卡在當晚稍早就昏睡了)。當我們訪談她時,她已經找到一個新的「團隊」。她的強暴事件強化了她一段時間以來的感受:她需要一群更能關照她的朋友。
然而,在向我們講述她的故事時,艾絲美強調她的相對優勢。「我很幸運……我的意思是,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但我真的很幸運。我有父母,可以回家。我銀行裡有錢,可以取出六十美元來實施備用計畫。我可以去醫療服務中心等等。我覺得我的處境比其他很多人好得多……就像如果這件事發生在現在跟我很要好的那些女孩身上──感謝老天出事的人是我,因為她們的處境會非常非常糟糕。但我可以承受。」
她也對這件事發生的時間表示感激:就在春假之前。幾天後,她回到家,受到家人的照顧。她可以和媽媽談這次性侵害;她們以前討論過性行為和飲酒的問題。談這個並不容易,但艾絲美知道媽媽會支持她。「除了告訴媽媽的時候,我沒有為這件事哭過。我去找了輔導員一段時間,但我卻對她說:『這太荒謬了,我十之八九是在浪費你的時間,真有問題需要人開解的輪不到我。』」
當你要求學生描述「典型的」性侵害事件時,他們想像得到的通常就是像艾絲美這樣的故事。在校園內的焦點團體討論、訪談和隨意談話中,有個常見的原型: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傢伙潛伏在酒吧裡或酒吧附近,然後是一名年輕女子在被強暴後醒來,在陌生的空間裡昏昏沉沉,渾身發抖。但即使在符合這種原型的敘述中,重要的部分也被遺漏了。艾絲美的重點是她的朋友。在她看來,是她對她們的忠誠啟動了整起事件:強暴她的男人就是在她獨自在夜店外面等待其他人時接近她的。她想不通為什麼與她共乘第一輛計程車的朋友沒有人在她等待時陪伴她。當她講述事件的後果、她的韌性、她的相對優勢和她尋找新朋友的決定時,我們看到她的社交群體如何錨定她的故事。有時情況恰恰相反:社交孤立也會產生脆弱性。
在本章中,我們使用性計畫、性公民和性地理的概念來考察形形色色的性侵害。我們的重點不是論證,而是勾勒構成「性侵害」範疇的各種不同經驗的範圍,以證明這些經驗多麼多樣化(性侵害如此難以對治的原因在此),並且展示我們的框架的實用性。在隨後的各章中,我們將更有系統地進行論證和解釋。
用代名詞「他們」自稱的盧佩是家族裡的第一代大學生。他們向大學的過渡並不容易。他在一間「白人機構」的經驗與他在自己的拉丁裔社區的經驗大不相同,前者的很多社交生活都是圍繞著飲酒進行,而盧佩覺得自己在這種環境裡不受歡迎。在接受訪談時,盧佩談到,大一結束時的一個星期四晚上,他獨自去校外的一間夜店,渴望擺脫校園裡相對較小的酷兒圈的各種八卦和擺脫學生活動必播放的「糟糕白人音樂」。盧佩要離開他不覺得太像家的校園,去與對他來說重要的事情重新連結,好重新充電。
盧佩不與順性別男發生性關係(順性別指性別認同與其出生時被認定的性別相符的人),並自稱不具有傳統吸引力。因此,當一個男人側身走過來要請他喝一杯時,他有點吃驚。盧佩表示不要。不管怎樣,那男人還是給他買了酒,讓盧佩有免費酒可喝。在紐約,一杯酒的收費就可能佔去盧佩每月開支的十分之一。如果酒吧的酒不是那麼貴,如果錢不是那麼稀缺,或者校園裡有更多人喜歡巴恰塔音樂(bachata)的話,盧佩可能不會接受那男人的請客。但似乎沒有人曉得盧佩喜歡的這種多明尼加音樂風格──它有助於讓盧佩與自己的過去和認同連結起來,儘管這會讓事情變得複雜。所以盧佩才會來到這間夜店,希望聽些好音樂,忘掉不愉快。喝完那杯酒後不久,他就開始感到困倦和頭暈,乃至於在離開夜店時,不確定有沒有辦法自行搭地鐵回家。陌生男子主動為他叫一輛計程車。此後發生的事盧佩只記得一些片段。他記得自己幾乎是被抬出計程車和被抬入一棟大樓。他也記得對方對自己使用了強制力。隔天早上醒來,「我嚇壞了,因為我不知道我在哪裡,甚至不知道我是怎樣去到那裡的……我一點都不喜歡眼前的景象。」他趕緊尋找手機和衣服,生怕「如果我不趕快離開,可能會受到更多傷害……因為在我看來,男人不只喜歡侵犯你,他們還極有可能殺了你,你知道嗎?」
盧佩和艾絲美的故事都是以一間校外酒吧為背景,也有著性侵害研究人員所說的「犯罪手法」(method of perpetration)──利用對方的醉酒狀態並加以身體壓制。在其他「酒吧裡遇見陌生人」的故事中,轉折點不是被搖晃欲倒地拖進計程車,而是改變主意但不被理會。
智英在許多情況下都是個有自信的性能動主體(sexual agent)。她自豪地回憶,有一次,她和一個男生一起吃披薩時,問對方是否願意帶她回自己的房間做愛。兩年前的夏天,在巴黎,她赤裸裸地與一個男人在床上親熱,然後她坐起來,告訴他她累了,便穿上衣服回家。「他是個流口水的接吻者。」她說。她決定她寧可補眠去。但智英的果斷和她對自己的性計畫的清晰掌握(這計畫以累積有趣的性經驗為目的)並沒能保護她,讓她免於受到一次落在「強暴和性愛之間非常細微的界限」另一邊的遭遇。一天晚上,她喝得酩酊大醉,在酒吧裡接近一名男子。沒有聊太多之後,她建議他們回到他的住處。兩人上了床,但這性交讓她不舒服,她希望他停止。她試圖傳達這一點,但「他沒有回應」。回想起這個夜晚時,智英做了許多被性侵者都會做的事情:責怪自己。「僅僅因為你想要做愛就去接近一個人是錯的。」她說。她推斷,一旦兩人開始發生性行為,就幾乎不可能停下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只是「儘快讓事情結束並儘快離開」。
艾絲美和盧佩的故事涉及肢體的強制力、抵抗和時醉時醒的意識。據智英自己的說法,她「試圖」傳達她想停止性交的想法。她的性伴侶沒有使用強制力,但「沒有回應」。這些故事的差異很重要。想要讓女性和酷兒群體被視為積極的性能動主體而不是需要保護的無助生物,需要打造這樣一個世界:在其中,每個人都明白,即使有人和你從酒吧回家,又即使你已經把陰莖插入他們體內,他們仍然有權改變主意。盧佩的故事預示了我們將會在後面闡述的更廣泛的防治願景。盧佩本來應該可以安全地坐在酒吧裡聽巴恰塔音樂的,但如果校園裡有一個他可以自娛和感到自在的空間,他就不會在孤單中悽悽惶惶,捨近而求遠。解決性侵害問題需要談論的不僅僅是人們如何發生性行為。盧佩的故事還有本章稍後介紹的提姆的故事,都讓人注意到孤單、悲傷和其他方面的心理健康問題是有可能帶來各式各樣的風險,包括被性侵害的風險。
她說:「不,不要。」他回說:「沒關係的。」
想像一幅這樣的兄弟會光景:地板上黏滿啤酒,燈光昏暗,音樂太大聲而無法說話。兩個人喝了數量驚人的酒,性侵害發生在同一棟建築物內,男生在眾目睽睽下將女生拉、抱或哄上樓,許多本來可以介入的旁觀者視若無睹。露西的故事有著一種典型情況的各種元素:大量喝酒、希臘式生活、剛上大學的女學生,以及較年長和有社交權勢的男生。在泰國一所非常封閉的菁英寄宿學校學習多年後,露西展開她在哥倫比亞大學的新生活,渴望失去童貞、參加派對和廣受歡迎。開學後的第一個星期六,她和另一位大一新生南希一起去了當地的一間酒吧。她們的假身分證製作得不是特別好,但保鑣不在乎。當地的酒吧知道男性是他們最大的消費群,而吸引男性上門並讓他們買酒的最佳方法就是確保酒吧裡也有很多女性。
在酒吧裡,她們遇到了兩個大四學生。南希和其中一個跳舞,另一個叫史考特的給露西買了一杯酒。過了一會兒,史考特邀請她去他的兄弟會會所。她很興奮。這就是上大學的意義所在。在溫暖的初秋夜晚,他們跌跌撞撞地走過繁忙的大道,然後左轉進入兄弟會所在那條街。他們在街道南側的兄弟會聯排別墅外停留了一會兒。史考特找不到鑰匙。他們在人行道上親熱,等待史考特的一個兄弟讓他們進去。露西的電話響了又響。她最後終於接起來。南希要來找她。露西說服史考特等一下。南希一到,三人就爬上台階,穿過有著雕刻和覆蓋著幾十年斑駁油漆的入口。史考特帶露西走上一道樓梯,南希緊隨其後。露西一度在樓梯上停下來與她認識的人聊天:在校園待了幾天就有了一張熟悉面孔讓她感到興奮。就好像她的大學計畫真的實現了。史考特似乎對所有這些打岔感到惱火,但露西不在乎。當他們坐在二樓的共享空間時,史考特為兩個女生都調了酒。南希還沒碰酒杯就醉倒在沙發上。史考特問露西是否想看看他的房間。她說想。她知道這意謂著什麼。他們又上了一層樓。他關上門,他們又開始親熱。他把她按倒在床上,開始解開她的褲子釦子。「不,不要。」她說。他回道:「沒關係的。」他們繼續親熱,他脫掉了她的褲子和內褲並插入了她。露西記得自己再次說不要。他沒理會。她以前從未碰過這種情況。她喝醉了。她試圖阻止史考特,但他不為所動。露西最後放棄掙扎,讓史考特把事情做完。
他們不知不覺睡著了。當他們被大聲的敲門聲吵醒時,時間已經很晚了,但還沒到早上。兄弟會會所裡仍然有很多人。南希醒了,想起了露西,就去找她。仍然醉醺醺的露西趕快穿上衣服。當她站起來時,史考特注意到床單上有血跡。他一臉擔憂地問露西這是不是她的第一次。確實如此,但露西否認了。當露西和南希一起走進大廳時,她看到史考特把一個著名姊妹會的受歡迎成員拉到一邊。露西聽不到他對她竊竊私語些什麼,但那個她不記得名字的女孩主動提出送她回宿舍。在我們訪談已經念大四的露西時,她還沒有告訴過任何人這件事。至少是沒有說出事情的全部;在她事後向朋友的描述中,她形容那只是一個瘋狂的夜晚,而且是雙方同意的。她告訴我們,在幾年後的現在,如果她公開改變自己的故事,會覺得很奇怪。她責怪自己,至少是部分地責怪──怪自己不應該喝得那麼醉,怪自己為什麼不提前告訴史考特她是處女。這樣的話,他可能就不會那麼傲慢地認為「沒關係的」了。但她堅稱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是不對的。在我們聽來,她是將史考特的行為描述為對她的掠食。後來她聽說史考特也對其他女生做了同樣的事。
「陌生人強暴」(stranger rape)的事件,就像發生在艾絲美、盧佩或智英身上的那樣,在大眾的印象中情況嚴重。露西在兄弟會所遇到的強暴也是如此(她那天晚上才剛認識史考特,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但「非陌生人」一樣會做出性侵害的事。「性健康倡議」的調查結果顯示出跟數十年來校園性侵害研究一樣的情況:有很大比例的性侵害是由熟人、朋友或親密伴侶做的。(注4)兩個人不僅僅是互相認識,而且之前通常有過一些性接觸。這是讓性侵害案例變得更加複雜的部分原因。
隨著「#MeToo」運動的受到觸目,有人擔心它會宣揚這樣一種觀點:女性需要男性保護。這與一九六○年代和一九七○年代的女性主義運動形成鮮明對比,後者認為女性完全有能力保護自己,只要她們生活在能夠讓她們這樣做的環境中。我們的願景是建立一個每個人(不僅是女性,還包括男性和性別酷兒)都受到更多保護的社會;這包括保護那些可能犯下性侵害的人,讓他們不會這樣做。我們相信,理解性侵者做為人的一面很重要;正如我們將會在第六章展示的那樣,許多犯下性侵害的人都認為他們不過是在做愛,而且會對自己所做的事被別人視為是性侵害感到震驚。
智英和露西的故事顯示,在某些情況下,問題在於年輕女性的伴侶將性能動性(sexual agency)與同意混為一談。這些女性想要獲得某種形式的性接觸,只不過不是她們最後得到的那種。對此,她們的性伴侶要不是盲目就是矛盾的或是懷有敵意的。我們聽過一些女性發起事態超過她們所願的性接觸的故事。她們常常極為自責,想盡辦法要調和自己在性接觸中扮演的主動角色與她們所經歷的非合意性行為。有些學生之所以不願意將一次性接觸定調為性侵害,正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可能會動搖他們做為一個果斷、自在和性觀念現代的人的自我認知和身分。